正版现货新书 电力与环保 9787517702917 张安华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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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安华著
出版社中国发展出版社
ISBN9787517702917
出版时间20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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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30元
货号8426778
上书时间2024-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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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中国电力工业体制改革的成效与问题
自2002年国务院颁发关于实行电力工业体制改革的(国发[2002]5号)文,并于当年12月将原国家电力公司拆分为十一个企业正式启动改革以来,已经历时五年。五年来的改革,既取得了重大成效,使电力工业获得了空前发展;也存在许多不足,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
一、电力工业体制改革的成效
五年来,随着改革工作的不断推进,我国实施了五十多年的发供电一体化的电力工业体制正式退出历史舞台,电力工业体制的新格局逐步形成,电力企业的活力和电力供给能力不断增强,短短几年里即扭转了我国曾经长期电力短缺的局面,五年间新投产的装机容量超过以往五十年投建装机容量的总和,从而有力地支撑、保障和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
1、厂网分开和政企分开基本实现
2002年底,按照国务院关于电力工业体制改革的“5号文件”要求,原国家电力公司管理的电厂和电网实行了“厂网分开”,将其所属电厂拆分为华能集团公司、大唐集团公司、华电集团公司、国电集团公司和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五大电力集团公司,将其所属电网拆分为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厂网”以外成立了四个辅业集团公司,从而向电力工业运行了五十多年的垂直一体化经营体制发起了重大冲击,对大一统的电力王朝进行了重组拆分,对电力工业的垄断局面进行了有力地破击,使拆分后的各企业逐步走向市场,走向新的体制环境。
厂网分开时,为了电力安全调度以及为了安置分流职工而准备资金等,电网保留了920万千瓦和647万千瓦两部分发电资产。由此一度被引起质疑,被认为发供电一体化的垄断体制没有完全打破,改革不够彻底。至2007年5月和12月,随着920万千瓦发电资产和647万千瓦发电资产转让工作达成,使电力工业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之一的厂网分开工作终于基本完成,使发电侧的市场化改革框架基本构造完毕。
随着大一统的管理体制的打破,以及国家电力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设立,原来由国家电力公司行使的关于电力行业管理的行政职能也随即进行了分离转移。同时,国务院授权国家电力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履行全国电力监管职责,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进行行业服务,使过去政府部门对电力行业实行多头、分级、分散管理的状况也有所改变,使原来政企不分的管理体制逐步朝着“政府部门宏观调控,监管机构独立监管,市场主体自主经营,中介机构自律服务”的新的电力管理体制转变。
2、发电领域竞争态势逐步形成
厂网分开后,随着产权关系的明晰和发电侧竞争机制的引入,发电领域各投资主体逐渐形成了明显的竞争态势。尤其是五大发电集团公司,为了在市场竞争中维持和发展自身优势,一改过去被动发展为主动竞争,大力开展了核心竞争力的比拼,积极进行了企业发展规划的调整和管理流程的再造,不断加强了成本管理和市场营销的力度,大力提升了精细化管理水平,从而使企业活力日益增强,竞争态势日益发展。在电源建设上,各大电力集团展开了空前激烈的竞争,从发电机组装机容量,到发电能力,都获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如华能集团公司,截止2007年底,发电装机容量达到7157.6万千万,是2002年2676.9万千万的2.7倍,年均增长21.7%;全年完成发电量3270.4亿千瓦时,是2002年1314.4亿千瓦时的2.5倍,年均增长19.9%;全年完成销售收入1155.3亿元,是2002年370.4亿元的3.1倍,年均增长25.5%。其他如大唐等四个电力集团公司紧追其后,同样在短短的几年时间里,获得了电力体制改革前不可想象的发展。
3、电力交易市场建设取得进展
2005年,全国电网除海南外初步实现了全国联网,初步具备了跨区域优化配置资源的能力。2006年9月,国家电网电力交易中心正式投入运行,并初步形成了国家、区域和省级三个层次的电力交易中心,为国家电网公司总部、区域电网公司和省级电网公司进行电力调度和组织市场交易创造了条件。2007年10月,具备电力市场运营完整业务流程所需技术的国家电网电力交易运营系统正式投用,为电力交易市场的创新和提供全新的市场交易服务打下了更好的基础。随着区域电网间电力交易量的不断增加,电力市场交易类型日益呈现多样化,出现了中长期、短期、超短期、可中断交易等多种模式,对促进电力资源的优化配置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006年以来,江苏、河南、四川等省的电力企业为优化利用发电资源、促进电源结构调整、实现节能降耗减排,相继开展了发电权交易,即将计划合同电量进行有偿买卖。买卖双方在不影响电力消费者利益的前提下,采取双边交易或集中交易的方式完成电量指标的交易。通过发电权交易,用效率高的机组替代效率低的机组发电,实现了资源的优化利用,较好地处理了不同发电机组之间的关系,为电力市场交易建立了新的交易模式。
4、电价改革初破困局
国办(2003)62号文《关于印发电价改革方案的通知》颁发以后,国家发改委据此颁发了《上网电价管理暂行办法》、《输配电价管理暂行办法》和《上网销售电价管理暂行办法》。近年来的电价改革始终围绕着上述62号文件和三个配套办法进行。2003年5月,国家发改委出台了厂网价格分离的实施办法,按照“零利润”原则,核定了从电网企业独立出来的发电企业的上网电价,使厂网价格进行分离。从2004年开始,国家发改委对各省区市电网统一调度范围的新投产燃煤机组不再单独审批电价,根据各地燃煤机组社会平均成本统一制定上网电价即标杆电价,并向社会公布。从而摒弃了原有的还本付息电价政策和“一厂一价、一机一价”的电价模式。2006年和2007年,连续公布了各省级电网的输配电价标准,为逐步建立市场化电价机制、推进大用户直供电模式和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等创造了条件。
“标杆电价”的提出和执行,是近年来电价改革中最重要的突破。主要表现为:一是实现了从个别成本定价过渡到社会平均成本定价。2004年以前,我国上网电价一直是实现国家高度集中管理,按机组个别成本定价,电价审批缺乏透明度和科学性,从而产生了“一厂一价、一机一价”有的甚至是“一厂几价”的现象。“标杆电价”出台后这一现象得到了改变。二是实现了定价程序和结果的公开、公正和透明。“标杆电价”由“事后定价”改为“事前定价”,大大增强了定价的透明度,减少了定价过程中的自由裁量权,更为公平公正。“标杆电价”政策将价格的激励作用和约束作用有机结合,有利于促进企业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进而减轻电力用户的负担,并且为逐步走向市场定价机制迈出了重要一步。
5、电源建设成绩卓然
2002年以来,随着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电力需求日趋强劲,从2003年到2005年电力需求增长速度连年超过15%,“十五”期间电力需求平均增长为13.21%,是“九五”期间6.42%的一倍还多,使我国再次出现了大面积的电力短缺现象。2003年全国有23个省级电网出现拉闸限电,最大用电缺口达2000万千瓦;2004年拉闸限电的省级电网扩大到26个,最大用电缺口达4000万千瓦。但是进入2005年后,全国范围的缺电局面开始得到遏制,全国缺电省级电网数量开始减少。2006年,缺电的省级电网减少到2个。2007年,除个别省级电网局部供电偏紧外,全国电力已基本实现总体供需平衡,部分地区略有富余。2003年和2004年出现的严重缺电局面之所以能够在很短的时间里得以扭转,电力体制改革功不可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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