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版现货新书 公益组织与灾害治理 9787100084130 康晓强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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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康晓强著
出版社商务印书馆
ISBN9787100084130
出版时间2010-04
装帧平装
开本32开
定价22元
货号6920892
上书时间2024-10-06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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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导论
第二章 基本概念界说
第一节 灾害治理
一、灾害的本质
二、灾害治理的内涵
第二节 公益组织
一、与社会组织相关的概念
二、社会组织的类型
三、“公益”的基本要义
第三章 公益组织参与灾害治理的主要表现
第一节 华洋义赈会与1920年华北五省旱灾治理
一、华洋义赈会的成立及其在1920年华北五省旱灾治理中的作用
二、旱灾后华洋义赈会的存续
第二节 阪神地震之后的日本公益组织
一、日本公益组织参与阪神地震治理的基本表征
二、阪神地震后吸纳公益组织参与灾害治理的支持体系建构
第三节 美国公益组织与卡特里娜飓风治理
一、公益组织参与卡特里娜飓风治理的基本内容
二、公益组织在卡特里娜飓风治理中的特点及作用
第四节 汶川地震之后的公益组织
一、公益组织参与汶川地震治理的主要表征
二、汶川地震后政府对公益组织的肯定
第五节 小结
第四章 灾害治理中公益组织的多样形态及其功能
第一节 运作型公益组织的活动
——以香港乐施会为案例
一、灾害治理是乐施会的既定使命
二、参与汶川地震治理的行动逻辑
三、以救助为核心价值的运作模式
第二节 协调型公益组织的活动
——以四川“5·12”民间救助服务中心为案例
一、协调型公益组织的内涵与表征
二、协调型公益组织的建构
三、内部治理结构与组织绩效
第三节 资助型公益组织的活动
——以南都公益基金会为案例
一、资助型公益组织的基本表征
二、组织建构的现实背景
三、资助方略
四、资助后的社会效应
第四节 不同类型公益组织的协同共治
一、信任是协同合作的基础
二、基于专业分工之上的合作才是有效的
第五章 公益组织参与灾害治理的支撑要素
第一节 公益组织的法律身份
一、公益组织存在的宪法依据
二、公益组织法律身份的获取
第二节 灾害治理体制对公益组织的吸纳
一、政府在灾害治理中的主导作用
二、吸纳公益组织参与灾害治理
三、灾害治理需要政府与公益组织的协同协作
第三节 公益组织动员与使用社会资源的制度安排
一、公益组织动员社会资源的制度安排
二、公益组织使用社会资源的制度安排
第四节 公益组织与执政党的关系形态
一、公益组织与政党是两种不同的现代组织形态
二、中国共产党对公益组织的政策取向
第五节 公益组织参与灾害治理的思想文化基础
一、传统思想文化基因的传承
二、宗教情怀
三、公民意识的觉醒与萌生
第六章 结论与讨论
第一节 培育益于公益组织成长的制度环境
一、辩证看待公益组织的社会功能
二、建构支持性的制度体系与规制体制
三、加强公益组织党建
第二节 加强公益组织自身建设
一、加强公益组织自身能力建设
二、加强公益组织社会公信力建设
部分访谈材料
后记
内容摘要
《公益组织与灾害治理》内容简介:在灾害治理中,政府与公益组织之间存在深刻的互动关系:政府让渡公共空间推动公益组织参与,公益组织在实际参与中获得了成长;而公益组织的参与并由此获得的成长空间又优化了政府公共服务的质量,将进一步推动政府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的变革。在这种互动中,政府与公益组织都得到了历练,提升了能力,并加强了彼此间的信任。政府还权于社会,给公益组织一定的生长空间与活动平台,这是有效应对灾害的必然要求。但这种还权既要创造有效的治理形态,又需要公益组织在这种还权中有效成长、日益完善,并积极发挥应有的社会功能,从而成为与政府合作的治理力量。
公益组织参与灾害治理使得政府治理形态发生了三大深刻变化:其一,由政府单一知名品牌的一元治理结构向政府与社会合作共治的多元治理结构转型,在这中间,公益组织是重要的社会治理力量;其二,推动了民间社会力量的发育与成长,成为建构公民社会的重要契机;其三,培育与弘扬了公益精神,彰显了社会正义,让人们看到了生活的希望。正是基于上述变化,我们接近有理由相信:公益组织是灾害治理的重要主体性力量。
精彩内容
《公益组织与灾害治理》内容简介:在灾害治理中,政府与公益组织之间存在深刻的互动关系:政府让渡公共空间推动公益组织参与,公益组织在实际参与中获得了成长;而公益组织的参与并由此获得的成长空间又优化了政府公共服务的质量,将进一步推动政府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的变革。在这种互动中,政府与公益组织都得到了历练,提升了能力,并加强了彼此间的信任。政府还权于社会,给公益组织一定的生长空间与活动平台,这是有效应对灾害的必然要求。但这种还权既要创造有效的治理形态,又需要公益组织在这种还权中有效成长、日益完善,并积极发挥应有的社会功能,从而成为与政府合作的治理力量。
公益组织参与灾害治理使得政府治理形态发生了三大深刻变化:其一,由政府单一知名品牌的一元治理结构向政府与社会合作共治的多元治理结构转型,在这中间,公益组织是重要的社会治理力量;其二,推动了民间社会力量的发育与成长,成为建构公民社会的重要契机;其三,培育与弘扬了公益精神,彰显了社会正义,让人们看到了生活的希望。正是基于上述变化,我们接近有理由相信:公益组织是灾害治理的重要主体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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