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在人类生存的地球,世界上最大规模的环境状态变化正在北极发生。 在未来几十年中,气候的变化将使北极从持续千万年的海洋冰盖变为季节性的无冰海洋,从一个遥不可及的荒原变成一个拥有开阔水域的大洋。北冰洋的改变将创造一个人类从未经历过的自然系统。其演变之剧烈、发展之迅速,远远超出了人们先前的预计。2012年9月北极夏季海冰范围减少再次创历史纪录,达到347万平方公里,而1980年同一月份的海冰范围约为780万平方公里。过去几十年,海冰面积是按照每10年8%的速度缩减。北极地区温度上升、永久冻土层解冻,以及冰川、冰架大面积融化、海冰面积锐减等现象强有力地证明了全球变暖对北极海域产生了重大影响;而北极海域导致的冰层融化将会反作用于全球气候系统,加速引起全球气候变暖。参见Arctic Council,Arctic Marine Shipping Assessment 2009 Report(AMSA),http://wwwarcticgov/publications/AMSA_2009_Report_2nd_printpdf;参见Arctic Climate impact assessment,http://wwwaciauafedu/PDFs/ACIA_Policy_Documentpdf。自然环境的这种变化影响的将不只是北极地区,而是整个星球。北极的变化,特别是环境和生态的变化,其影响和后果已经远远超出北极的地理分界线,传递到北极周边地区甚至全球。人类在北极之外的行为也会影响到北极的自然和生态环境。作为依托于自然而生存的人类,在自然变化来临之日,除了不安,还应付诸行动。与此同时,人类需调整自己的生活和生产经验以及社会权力安排来适应新的自然系统,并在不同的认同团体间建立起新的社会治理机制。在变化中寻求环境和经济增长的平衡,寻求利益和持续发展的机会。 极地气候变暖加剧了冰盖的消融。人们在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的同时,对随之而来的资源开采、航道利用、渔业捕捞和旅游资源的开发备感兴趣。曾几何时,因为北极天寒地冻、人烟稀少,也因为人类的科技水平较为落后,工业发展并没有大规模染指北极。如今,人类不断提升的探测技术已经发现北极蕴藏着丰富的金矿、钻石和其他矿藏,全球18%未开采的石油和30%未开采的天然气也集中于北极地区。气候变暖在数十年内将使得北极海冰在夏季消失,北极航道的商业利用已经提上世界主要航运公司的日程。 与此同时,环绕北冰洋的五个沿岸国家愈发强势地主张它们对北极地区的主权、主权权利以及管辖权。其他的北极国家、当地居民、社会团体以及非北极国家同样也在发表它们对北极治理的观点。在北极变化过程中,北极地区的人民求发展、求生存、求环境,各种政治和利益团体也求权利、求资源、求利益。人类社会发展的经验表明,一旦人们充分了解了来自外界风险的信息,并逐渐形成较为一致的看法,那么采取并实施统一的、必要的措施就变为可能。人类社会作为自然界最复杂、最具组织能力的社会系统,一旦因为条件变化而失去平衡,则必然会在吸纳新的因素、考虑新的成本、期待新的收益的基础上,通过社会间的博弈、妥协过程建立新的制度平衡。目前的北极正处在这样一个时期:自然的变化打破了北极的生态平衡,自然的变化所带来的经济机会打破了既有的北极社会平衡,而二者之间的相互影响又打破了自然生态和人类社会之间的平衡。当北极严重的环境和生态问题及经济发展机会同时出现在人们面前时,建立起新的北极治理制度的任务就无法回避了。本书将要展现的就是人类面对北极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变化重建治理制度的过程。 第一节变化中的北极概念 北极在哪里?范围有多大?这是一个确定而又模糊的概念。当我们讨论北极问题时,有必要讨论一下北极的空间范围,以及相关的主要问题。说北极范围是一个明确的地理概念,那是因为地理学上有一个以地球维度划分的北极圈的概念。根据这个划分,北纬66°33′44″以北地区可以称作“北极地区”。北极地区包括了北极极点附近地区,以及北极圈内的土地和海洋。如果将地缘政治和人类因素包含在内,则可以这样描述,北极地区包括了北冰洋和与之相邻的8个国家的部分领土。这8个国家分别是美国、加拿大、俄罗斯、丹麦(格陵兰)、芬兰、冰岛、挪威和瑞典。以上的划分方法或者体现了地理气候的相邻性,或者包含了基于历史关联和生活传统等文化上的相邻性。基于此,我们说北极地理范围是明确的。 近些年更多关于北极空间范围的定义出现了。这些定义的出现,不是为了挑战北极地理概念的科学性,也不是挑战北极8国对其领土和海洋权益的拥有权,而是为了北极具体领域的治理。科学地进行空间划分为领域治理提供了科学实施的空间依托。如在北极渔业的治理区域过程中,划分就是一个“对三维海洋空间进行特殊用途的分析和分配的过程,这一过程有助于政治进程所设定的生态、经济和社会目标共同实现的愿景”。Douvere F,Ehler C,New perspectives on sea use management:initial findings from European experience with marine spatial planning,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2009,90:78科学地划分海洋治理空间将有助于有限资源的合理使用,确保脆弱生态系统的可持续性。合理而科学的空间划分将增进各利益攸关方之间在这一空间的良性互动,这样的互动结果可以平衡人类对经济发展的需求和环境治理之间的矛盾。 北极理事会不同的工作组对于北极的空间划分都有着自己的基于学科和治理需要的定义。北极动植物保护工作组(CAFF)和北极监测与评估工作组(AMAP)就有着不同的定义(如图1-1所示)。关于北极的空间范围划分还存在着7月份10℃等温线(海洋区域则以海水表面温度5℃为等温线基准)以北地区的概念。这一概念反映在植物生长上,就是树木生长区和苔原地带的区分线。 图1-1北极范围图 国际海事组织在制定《极地水域航行船舶强制性规则》时,必须对极地的区域概念,也就是规则适用的南极和北极空间范围做一个定义。国际海事组织对北极水域的定义如下:北极水域是指位于由北纬58°、西经42°到北纬63°37′、西经35°27′的连线以北,至北纬67°3′9″、西经26°33′4″的恒向线,随后至斯瓦尔巴德群岛的恒向线,扬马延岛以及由扬马延岛至熊岛的南岸,从熊岛到卡宁诺斯角的一个大圆弧线,从亚洲大陆北部海岸向东到白令海峡,从白令海峡向西直到北纬60°的伊皮尔斯基,然后随着北纬60°纬线向东,包括埃托林海峡,从北美洲大陆北部海岸向南直到北纬60°,接着沿北纬60°纬线向东至西经56°37′1″,最后至北纬58°、西经42°。IMO,Development of a Mandatory for Ships Operating in Polar Waters:Report of the Intersessional Working Group,SDC1/3,10 October 2013,p8 在国际海事组织制定《极地水域航行船舶强制性规则》过程中,国际地球之友(FOEI)等环境保护组织在规则适用边界划分问题上,提出了基于北极水域动物生态活动圈划分的提案。FOEI的提案反映的是“生物地区主义”运动的主张,它追求一种主动适应各种生态要求的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生物地区主义者按照所谓“生物地区”的地缘政治实体来组织社会和订立制度,这种生物地区不是依据政治因素来武断地划定,而是重视自然条件的特征,如分水岭的存在、动植物种群的变迁、土地类型或者地质形态的差异。\[美\]丹尼尔·A科尔曼著,梅俊杰译:《生态政治:建设一个绿色社会》,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年版,第102页。 2011年5月12日,第七届北极理事会外长会议在丹麦格陵兰岛首府努克举行,与会国家外长签署了北极理事会成立15年以来首个正式协定——《北极海空搜救协定》,就各成员国承担的北极地区搜救区域和责任进行了规划。作为北极理事会第一个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它需要落实责任,确保搜救措施得到落实,因此必须对相关国家在北极的搜救范围作出明确划定(图1-2)。 图1-2北极搜救协定范围图 资料来源:北极门户网站,http://libraryarcticportal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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