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讼证明科学
21年品牌 40万+商家 超1.5亿件商品

诉讼证明科学

正版现货

17.5 5.0折 35 九五品

仅1件

上海浦东
认证卖家担保交易快速发货售后保障

作者刘昊阳 著

出版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7-02

版次1

装帧平装

货号507607

上书时间2024-05-21

星星书吧

十四年老店
已实名 已认证 进店 收藏店铺

   商品详情   

品相描述:九五品
商品描述
【书    名】 诉讼证明科学
【书    号】 9787811095456
【出 版 社】 公安大学出版社
【作    者】 刘昊阳 著
【出版日期】 2007-02-01
【开    本】 大32开
【页    码】 457
【定    价】 35.00元

【内容简介】 
证明与判断,是每个诉讼案件都涉及的核心问题,也渗透于法律事物的各个层面,作者以视野更加宽阔的方法论,对目前诉讼证明准确性的困境,进行了深刻的理性分析,构建了一个统一的法律证明体系,不仅努力揭示着诉讼证明、法律判断乃至人类法律本身的结构机理,也为更加准确的案件事实认定,提供了具有量化性质的科学方法。 本书在现实诉讼中的公正与效率、理论研究的方法论和人类法律的基本模型等方面,都进行了不同于既往的自然主义的探索,具有深远的开拓意义。

【目录】 
前言
第*章 诉讼证明的困惑
第二章 诉讼证明的自然机理——我们如何去证明
第三章 识别一同一性认定
第四章 法律中的因果关系——人的“可选择性”
第五章 量化——证明的必须选择
第六章 概率——证明结果的*终表达形式
第七章 记录性——本源证据的根本自然属性
第八章 统计性——证据力的实质内容
第九章 经验法则——对“记录”的解读
第十章 犯罪行为模型
第十一章 犯罪行为认定模式
第十二章 犯罪行为认定程式
第十三章 犯罪行为认定解析
第十四章 因果关系模式分析
第十五章 因果关系定量分析
第十六章 证明标准——诉讼证明的经济性
第十七章 诉讼证明科学的社会性
第十八章 诉讼证明形式的发展预期
主要参考书目
后记

【文摘】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称谓上的不同,是法律意义上的区别,而对犯罪行为的认识活动来讲,它们基本是一致的,都是受到怀疑和审查的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是他们就有关案件情况,向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和审判人员所作的陈述,即通常所说的口供。它一般有三方面的内容:一是对犯罪行为事实的供述,二是关于无罪和罪轻的辩解,三是对其他犯罪人或犯罪行为的举证。第三种情况属于证人证言的性质。第二种情况不属于证据的自然属性范畴。只有第*种情况是关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犯罪行为的自我记录。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无疑是言词证据中*重要的。一个案件可以没有目击证人,可以没有被害人,但不可能没有犯罪行为人。如果说目击证人的证言是对案件情况的一种记录,那么口供也同样是对案件情况的记录,只不过两者略有差异。证人记录的是他人的行为,而被告人记录的是自己的行为。被告人既是犯罪行为的实施者,又是犯罪行为的记录者,其必然记录了犯罪行为*详细的全过程:从犯罪行为的准备阶段、实施过程到犯罪行为完成后的逃匿、毁灭证据等后续行为,从犯罪动机、目的等主观要素到行为工具、方式、对象、结果、时间、空间等行为特征的客观要素。因此,犯罪行为实施者知晓犯罪行为的全部详细情况。或许,这是人们孜孜以求口供的潜在原因。而如果人的行为过程与记录过程是分离的,即人不记录自己的行为,那么口供这种证据也就永远消失,各种获取口供的不法方法也就不复存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口供有两个层次的问题:一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犯罪行为的自认,二是对犯罪行为具体内容的表达。而真正具有证据意义的就是对犯罪行为的具体内容的表达,对犯罪人自我记录的再现。
  ……
图书标准信息
  • 作者 刘昊阳 著
  • 出版社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时间 2007-02
  • 版次 1
  • ISBN 9787811095456
  • 定价 35.00元
  • 装帧 平装
  • 开本 32开
  • 纸张 胶版纸
  • 页数 457页
  • 字数 395千字
  • 正文语种 简体中文
【内容简介】
  证明与判断,是每个诉讼案件都涉及的核心问题,也渗透于法律事物的各个层面,作者以视野更加宽阔的方法论,对目前诉讼证明准确性的困境,进行了深刻的理性分析,构建了一个统一的法律证明体系,不仅努力揭示着诉讼证明、法律判断乃至人类法律本身的结构机理,也为更加准确的案件事实认定,提供了具有量化性质的科学方法。
  《诉讼证明科学》在现实诉讼中的公正与效率、理论研究的方法论和人类法律的基本模型等方面,都进行了不同于既往的自然主义的探索,具有深远的开拓意义。
【作者简介】
  刘昊阳,男,汉族,1969年10月生,辽宁省抚顺市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学学士。中国人民大学诉讼法学硕士、博士,证据学研究方向。在航空航天部第六〇六研究所从事国产军用航空发动机结构设计工作二年。在国家民航总局公安局就职十年,承担过刑事侦查、空难事故调查、反劫机和民用航空安保政府管理等职责。2006年调入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任教。
【目录】
前言
第一章诉讼证明的困惑
诉讼证明的准确性,在当前被认为是无法克服的困难。而这个难题的核心内容又表现于,我们无力对一个诉讼证明结果的准确性进行评判。那么,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是什么呢?

第二章诉讼证明的自然机理——我们如何去证明
一证据规则在诉讼证明准确性上的无能为力,是显而易见的事实。自然主义的诉讼证明理论和方法正在浮出水面。即使我们知道了案件中每个证据的证据力,最终的证明结果是否就会一蹴而就?案件的证明结果是否只是各证据力的简单算术之和?
在古今中外的犯罪行为认定中,为什么必须获得排他性的证明结论?刑事诉讼认定的,是被告人的人身,还是他的行为?排他性的证明方式,是否符合人类思维判断的特定模式,这个模式是否有规律可循?

第三章识别-同-性认定
排他性的认定就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无处不在的思维判断方式——识别。识别,就是确认思维中的两个事物本是同一个现实事物。识别就是判断,判断即识别。识别一同一性认定是事实判断的统一方法,它不仅解决了如犯罪行为认定这样的诉讼证明问题,更体现了心证的规律性。

第四章法律中的因果关系——人的“可选择性”自然规律似乎可以把握,但就是因为有了人的参与,世界在“人”这个节点上变j导不确定,甚至扑朔迷离。法律在由于因果关系判断而产生的责任与过错中,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我们根据什么样的机理,将责任和过错量化?

第五章量化——证明的必须选择
量化同样是在我们日常生活和众多的认知领域中采用的方法,但为什么在诉讼证明结论的获得过程中如此之难?是我们不了解量化的本质意义,还是社会现象就是难以量化?量化是否真的是我们在诉讼证明中无法翻越的高山?

第六章概率——证明结果的最终表达形式
认知能力的进步,反而使我们意识到认识水平的局限性。终极证明的不可能性,判断中灰色地带的必然存在,都使我们以概率性的语言来科学地描述证明的结果。你能够说出那个“70%”的诉讼认定结果中的“1%”的确切含义吗?

第七章记录性——本源证据的根本自然属性
同证据规则在诉讼证明中的作用一样,证据的法律属性与案件事实毫无关系。而关于证据的相关性的讨论,也有空谈的嫌疑。为真正解决诉讼证明的问题,我们必须将证据的法律属性暂且抛在一边,认真研究它的自然属性。

第八章统计性——证据力的实质内容
我们都知道,诉讼证明的结论皆源于证据,证据力的量左右了证明结果的量。但证据力的量又从何而来?
……
第九章经验法则——对“记录”的解读
第十章犯罪行为模型
第十一章犯罪行为认定模式
第十二章犯罪行为认定程式
第十三章犯罪行为认定解析
第十四章因果关系模式分析
第十五章因果关系定量分析
第十六章证明标准——诉讼证明的经济性
第十七章诉讼证明科学的社会性
第十八章诉讼证明形式的发展预期
主要参考书目
后记
点击展开 点击收起

—  没有更多了  —

以下为对购买帮助不大的评价

此功能需要访问孔网APP才能使用
暂时不用
打开孔网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