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杰斐逊自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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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斐逊自传

23.67 九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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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托马斯·杰斐逊 著;朱曾汶 译

出版社商务印书馆

出版时间2013-12

版次1

装帧平装

货号A3

上书时间2024-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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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相描述:九品
图书标准信息
  • 作者 [美]托马斯·杰斐逊 著;朱曾汶 译
  • 出版社 商务印书馆
  • 出版时间 2013-12
  • 版次 1
  • ISBN 9787100098700
  • 定价 18.00元
  • 装帧 平装
  • 开本 16开
  • 纸张 胶版纸
  • 页数 104页
  • 正文语种 简体中文
  • 丛书 世界名人传记丛书
【内容简介】
  《世界名人传记丛书:杰斐逊自传》是他在77岁高龄开始写的,他写这个自传的目的是供自己参考,并让家人知晓。这部著作忠实、富有启发性并饶有趣味地叙述了杰斐逊的生平经历以及他生活在其中的那个史诗般的时代,从他出生起直到1790年3月他出任乔治·华盛顿的国务卿为止。《自传》是根据笔记和备忘便条(有些几乎是早在半个世纪之前)、回忆、信件以及类似信息来源撰写的,偶然也有前后不一致或失实现象。例如,1787年,杰斐逊说约翰·亚当斯在欧洲时当选为合众国副总统,实际上,亚当斯在当选前已经返回美国。尽管有这些不足之处,《自传》仍有助于我们了解一个伟大的美国人以及美国历史上一个最意义重大的时期。
【作者简介】


    托马斯杰斐逊,第三届美国统(1801.3.4—1805.3.4),美国政治家、思想家、哲学家、科学家、教育家。
    他是美国独立战争期间的主要人之一,1776年,作为一个包括约翰亚当斯和本杰明富兰克林在内的起草委员会的成员,起草了美国独立宣言。
    先后担任了美国任卿,第二任副统和第三任统。
    他被普遍视为美国历杰出的统之一,同华盛顿、林肯和罗斯福齐名。

精彩内容:

    在77岁之际,我开始写备忘录,叙述一些关于我自己的事和这些事发生的期,供自己参,也让家人知晓。
    据我父亲家里人头传说,他们的祖先是从威尔士,从英国优选的斯诺登山附近来到这里的。我曾经在判例汇编中看到过威尔士的一个案件,其中一个和我们同姓的人不是原告是被告;另一个姓同样姓的人是弗吉尼亚公司的一名干事。我在那个地区碰到过这个姓的只有这两次。我在我们的早期档案中也看到过这个姓,但是在我的祖先当中我掌握确切材料的只有我祖父一人,他住在切斯特菲尔德一个叫做奥兹博恩的地方,他拥有的土地后来成为教区的附属地。他有三个儿子:托马斯夭折;费尔德定居于罗阿诺克水域,留下许多子孙后代;我父亲彼得则定居于目前仍归我所有的土地上,称为沙德韦尔,与我目前的住宅毗连。我父亲生于1707/8年2月29,1739年娶艾沙姆伦道夫的19岁女儿简伦道夫为妻,艾沙姆兄弟7人,定居于古契兰县邓琴奈斯的地方。他们的家谱可远溯到英格兰和苏格兰,每个人都把他选择的信仰和价值归因于此。
    我父亲幼年失学,但由于意志坚强,判断正确,求知欲强,他读了很多书,大大地提高了自己,以致有关方面聘请他与威廉和玛丽学院数理教授乔舒亚弗赖伊一起继续进行弗吉尼亚与北卡罗来纳之间边界的勘查工作,这项工作是由伯德上校开始的;后来又与同一位弗赖伊先生一起绘制张弗吉尼亚地图,以前由史密斯j=尉绘制的地图仅是一张主观臆测的草图而已。他们对蓝岭下游地区拥有丰富的资料,当时对那个山岭以外的地方几乎一无所知。他是我目前居住地的第三个或第四个开拓者,时间大约在1737年。他于1757年8月17去世,我母亲寡居一直活到1776年,生有6女2子,我是长子。他把他在詹姆斯河畔的地产遗留给我的弟弟,这宗产业以家族定的出生地斯诺登命名;遗留给我的是我出生并居住在那里的土地。
    我5岁那年,父亲把我送进了英语学校,9岁进了拉丁语学校,我在那里读直至他去世。我的老师道格拉斯先生是一位来自苏格兰的牧师,在我初步掌握拉丁语和希腊语后,教我法语;我父亲去世后,我继续向牧师莫里先生——一位精通古典文学的学者——学了两年;然后,1760年春,又进入威廉和玛丽学院读了两年。当时的数理教授是苏格兰的威廉斯莫尔博士,他对大多数实用科学造诣都很深,有可喜的传授才能,作风正派,心胸豁达,这对我实属万幸,或许决定了我一生的命运。对我来说幸运的是,他很快对我产生了好感,学校不上课时,每与我为伍;从与他的交谈中,我对科学的发展以及我们置身于其中的事物系统有了初步认识。我入学不久,哲学教授席位即告空出,他被委派暂时填补这个空缺;在那所学院中,他是定时讲授伦理、修辞和纯文学的人。他于1762年返回欧洲,在此以前他对我宠爱倍加,让他亲密的朋友威思接受我作为他指导下的法律,并介绍我与督福基尔相识,和他共同进餐,福基尔是历来担任此职得力的一位。福基尔、斯莫尔博士和威思先生——他的两个挚友——还有我本人,结成一个四人集团,这些聚会上的惯谈话使我得益匪浅。威思先生始终是我青年时期忠实的、受爱戴的导师,也是我毕生亲密的朋友。1767年,在他的影响下,我在殖民地法院当律师,我在那里一直干到爆发,法院关门为止。
    1769年,我被我所在的县选举为议会议员,任职至关闭议会为止。我在议会里曾力求通过一项解放黑奴的法案,但遭否决。确实,在帝王时期,任何一件开明的事都休想获得成功。我们的思想被禁锢在狭小的圈子里,惯地认为我们必须在有关政权的问题上服从母国,我们的工作都必须服从母国的利益,除母国的外对其他都应该坚决抵制。我们的议员的麻烦在于惯和绝望,而不在于思和信念。经验立即证明,一要求他们进行思,他们会把注意力集中到权利问题上。但是作为议会义一个院行动的国王参议会,是靠国王的意志保持他们的席位的,而且卑贱地服从那个意志;对我们的立法有否决权的督,也是以同样的条件任职的,对国王的意志更加忠心耿耿;而重要的一点是,国王掌握的否决权使每一个改善的希望都成了泡影。
    1772年1月1,我和马撒斯克尔顿结婚,她是巴瑟斯特斯克尔顿的遗孀、约翰韦尔斯的女儿,时年23岁。韦尔斯先生是个业务繁忙的律师,其所以繁忙,与其说是因为他专业知识出类拔萃,不如说是因为他异常勤奋守时,办事十分麻利。他是个很好讨人喜欢的伴侣,诙谐有趣,脾气也好,在社交场合都受欢迎。他积攒了一宗可观的家财,于1773年5月去世,留下三个女儿,遗留给杰斐逊夫人的那部分财产,在还清巨额债务后,约等于我自己继承的财产,从而使我们富裕安乐程度倍增。
    当1765年有名的反印花税法决议提出时,我还是威廉斯堡一名攻法律的。不过我在下议院走廊门外旁听了辩论,聆听了亨利先生作为一位天才演说家的精彩发挥。这些演说真的很好了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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