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腐败警示录(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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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品
仅1件
作者《微腐败警示录》编写组 编
出版社中国方正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5-11
版次2
装帧平装
货号A1
上书时间2024-11-28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九品
图书标准信息
-
作者
《微腐败警示录》编写组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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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中国方正出版社
-
出版时间
2015-11
-
版次
2
-
ISBN
9787517401889
-
定价
36.00元
-
装帧
平装
-
开本
16开
-
纸张
胶版纸
-
页数
253页
-
字数
280千字
-
正文语种
简体中文
-
丛书
违纪违规100典型案例剖析
- 【内容简介】
-
“微腐败”,是相对于“大腐败”而言的,又可以称为小腐败、亚腐败、非典型腐败等等。“微腐败”实质上是一种潜规则,风行于世,却又见不得阳光。它有许多表现与作风问题互为缠绕,难以厘清。但正是这些小错小病,腐蚀着党员干部的心灵,扭曲了社会公众的价值观,败坏了我们的党风政风,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对待“微腐败”,必须坚持从严要求,坚持抓早抓小,坚持“零容忍”。
《微腐败警示录(第2版)》通过对100多个典型案例的评析,揭示了在组织人事、公共服务、财经管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差旅活动、会议活动、生活交往等方面存在的“微腐败”现象和产生原因,并配以廉政提醒和相关法条链接,指明了对这些“微腐败”的预防治理对策和处理依据。《微腐败警示录(第2版)》既可以作为党员干部廉政教育提醒的生动教材,又能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提供参考。
- 【目录】
-
一、组织人事方面的“微腐败”
1.违反集体决策擅自拍板
2.瞒报个人有关事项
3.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
4.“破格”选拔任用干部
5.迷信潜规则“跑官要官”
6.“打招呼”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7.指使提拔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8.招录人员暗箱操作
9.弄虚作假发展党员
10.应当回避时不回避
11.擅自在外兼职取酬
12.私自从事营利活动
二、公共服务方面的“微腐败”
13.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礼品、宴请
14.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免费”旅游
15.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劳务
16.以借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财物
17.在经济活动中收受“回扣”
18.借采购之机拉赞助
19.“搭车”乱收费
20.借办证权谋取私利
21.对管理服务对象“吃拿卡要”
22.以专家咨询费名义收受礼金
23.乱打招呼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
24.当“掮客”介绍贿赂
25.利用内幕信息谋利
26.办事不公、优亲厚友
27.弄虚作假、虚报浮夸
三、财经管理方面的“微腐败”
28.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
29.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
30.“搭车”报销私人费用
31.发票“变形”虚假报销
32.节日公款送礼
33.用公款购置年货节礼
34.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
35.私设“小金库”
36.私存私放公款
37.违规提供担保
38.乱发津补贴
39.为周转资金短期挪用公款
40.违规挪用专项资金
四、差旅活动方面的“微腐败”
41.以公务差旅为名从事私人活动
42.借考察之机游览风景名胜
43.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住宿、就餐
44.接受礼品和土特产品
45.重复报销差旅费
46.转嫁差旅费
47.变相公款出国旅游
48.安排轮流出国
49.摊派或者转嫁出国费用
50.擅自延长在国(境)外停留时间和变更路线
51.在境外接受超标准接待和用公款互赠礼品
52.组织奢华境外招商活动
五、公务接待方面的“微腐败”
53.将探亲访友纳入接待范围
54.私客公待
55.借公务接待变相公款吃喝
56.超标准接待
57.借公务接待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
58.隐匿转嫁接待费开支
59.在招商引资活动中超规格接待
60.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费用
61.借公务接待谋取私利
62.借公务接待赠送礼品
63.“变味”的内部食堂
六、公务用车方面的“微腐败”
64.公车私用
65.变相购买配备公务用车
66.超标购置公务用车
67.对小汽车进行豪华装饰
68.挪用执法执勤用车
69.借加油、维修之机“揩油”..
70.以车改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
71.廉价“售”公车
72.变相“借”车
七、会议活动方面的“微腐败”
73.在风景名胜区组织召开会议
74.滥开乱开会议
75.超标准举办会议
76.列支与会议无关的费用
77.借会议活动发放纪念品等
78.借会议培训名义公款旅游
79.借举办培训班乱收费
80.用公款举办豪华文艺晚会
81.违规举办庆典活动
82.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取费用
八、办公用房方面的“微腐败”
83.违反规定多处占用办公用房
84.清理办公用房走过场
85.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
86.未批先建楼堂馆所
87.超标盖“官衙”
88.违规出租出借办公用房
89.对办公用房进行豪华装修
90.购置豪华办公家具和办公用品
91.长期租用宾馆、酒店房间作为办公用房
92.借培训中心之名兴建宾馆酒店
九、生活交往方面的“微腐败”
93.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属谋取利益
94.利用职权为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
95.纵容亲属违规从业
96.抵不住“枕边歪风”
97.纵容“身边人”打着本人的旗号谋取私利-
98.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并借机敛财
99.为已故亲属修建豪华墓地
100.出入高档会所和奢靡娱乐场所
101.从事违反社会公德、公民道德的活动
102.热衷于“傍大款”
103.“美容”腐败
104.热衷于社交饭局
105.参与带有赌博性质的娱乐活动
106.违反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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