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教材的目标设计和定位在于:侦查学学科体系的完整性、规范性和创新性。完整性和规范性主要体现为:遵循高等教育教材编写的规律和要求,遵照国家教育部关于新时期高等院校素质教育目标的要求,紧密结合侦查学专业培养目标和特点,满足学生知识、素质和能力协调发展的需要。同时,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和侦查学的教学规律,保证侦查学知识体系的完整性、系统性和规范性,保证其作为教材应有的功能和学术品质,并回应不同专业背景考生系统掌握侦查学知识体系考研应试的需求。
创新性主要体现为:一,信息化以前所未有的方式推动并改变着侦查的发展、重塑着侦查的各方要素,改变了侦查活动的模式及方式方法。教材中“数据化侦查原理”的提出和“数据化侦查的演进”首创性地回应了这一新态势。 第二,鉴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将公安学和公安技术列为国家一级学科,公安学相关学科的独立建设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教材从公安学和刑事诉讼法学双重视域构建侦查学,对侦查学学科属性等基本问题进行注疏,成为本教材的一大亮点。第三,2012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无论是从刑事诉讼法的基本任务、证据制度、强制措施、专门调查行为等多个方面都会对侦查活动产生重要的影响,侦查学的理论必须积极回应这些问题。为此,本教材从保障人权作为侦查职能的设计、每一种侦查措施的适用、审查证据、非法证据排除以及侦查人员与刑事技术人员出庭等多个方面对相关问题进行了系统的理论阐释,同时在侦查程序和审查证据部分对相关规则在侦查阶段的适用形成了“应用指引”。
本教材对于侦查活动及其规律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了阐释,即侦查学的学科体系包括以下五个部分。
1.侦查学的基本问题,包括侦查学的研究对象、学科属性与特点、侦查学的基本范畴、基本原理、研究方法、侦查学的历史沿革及发展趋势。
2.侦查本体论,包括侦查权的属性与配置原理、侦查的构成要素,侦查对象刑事案件的构成与规律,侦查的职能与原则、侦查的模式与机制、数据化时代侦查活动的演进、侦查资源(人员)管理与配置等。
3.侦查程序篇,包括侦查程序启动、撤销案件与终止侦查、侦查终结、补充侦查等法定程序的条件及内容;强制措施的适用条件、顺序与期限等内容;预审、收集与审查证据的规范等内容;犯罪嫌疑人侦查阶段诉讼权利的保障、侦查人员出庭等内容。
4.侦查措施篇,具体又分为两个层面:一是为我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部门规章规定的“诉讼性”侦查措施,具体内容有讯问嫌疑人、询问、勘验检查、搜查等8种专门性调查行为;二是为“经验型”侦查措施,主要包括调查访问、并案侦查和侦查协作等3种常用的侦查措施。
5.各类案件侦查篇,包括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贪污贿赂六大类17种常见多发性案件的侦查要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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