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法一本通(第九版)
图书条目标准图
21年品牌 40万+商家 超1.5亿件商品

证券法一本通(第九版)

正版现货,品相完整,套书只发一本,多版面书籍只对书名

35.83 6.3折 57 九品

仅1件

北京昌平
认证卖家担保交易快速发货售后保障

作者法规应用研究中心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3-01

版次1

装帧其他

上书时间2024-07-03

旧书香书城

十年老店
已实名 已认证 进店 收藏店铺

   商品详情   

品相描述:九品
图书标准信息
  • 作者 法规应用研究中心
  • 出版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 出版时间 2023-01
  • 版次 1
  • ISBN 9787521631623
  • 定价 57.00元
  • 装帧 其他
  • 开本 32开
  • 纸张 胶版纸
  • 页数 531页
  • 字数 420千字
【内容简介】
“法律一本通”系列丛书自2005年出版以来,以其科学的体系、实用的内容,深受广大读者的喜爱。《证券法一本通》以本法的主体条文为序,逐条穿插关联的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并附以相关案例,以方便读者理解和适用,是广大读者及相关实务人士查阅、解决有关法律问题必不可少的参考书。
【作者简介】
中国法制出版社法规应用研究中心,组织法律专业人士以满足人民群众学法用法需求为出发点,编写相关实用专业的法律工具书和通俗易懂的普及读物。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

第二条【调整对象与适用范围】

★第三条【“三公”原则】

第四条【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

第五条【守法原则、反欺诈原则】

第六条【分业原则】

第七条【证券监管体制】

第八条【审计监督】

第二章 证券发行

第九条【公开发行证券的定义】

第十条【保荐制度】

第十一条【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

第十三条【公开发行新股报文件】

★第十四条【募集资金用途】

★第十五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第十六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第十七条【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

第十八条【公开发行证券申请文件格式】

第十九条【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二十条【IPO预披露】

★第二十一条【证券发行注册制】

第二十二条【注册决定】

第二十三条【公开发行募集文件的公告】

第二十四条【发行注册决定的撤销】

第二十五条【投资者自负原则】

第二十六条【证券承销】

第二十七条【发行人自主选择承销商】

第二十八条【承销协议】

第二十九条【承销商的义务与责任】

第三十条【承销团】

第三十一条【承销期限】

第三十二条【发行价格的确定】

第三十三条【发行失败】

第三十四条【股票发行情况的备案】

第三章 证券交易

第三十五条【可交易证券范围】

★第三十六条【证券转让期限的限制性规定】

★第三十七条【证券交易场所】

第三十八条【证券交易方式】

第三十九条【证券凭证形式】

第四十条【禁止从事证券交易的人员】

第四十一条【投资者信息与商业秘密保护】

第四十二条【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买卖股票的限制】

第四十三条【证券交易的收费】

第四十四条【短线交易归入权】

第四十五条【程序化交易】

★第四十六条【证券上市审核】

第四十七条【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

第四十八条【退市】

第四十九条【上市、退市的救济程序】

★第五十条【禁止内幕交易】

★第五十一条【内幕信息知情人】

★第五十二条【内幕消息】

★第五十三条【内幕交易的民事责任】

第五十四条【禁止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证券交易】

★第五十五条【禁止操纵市场】

第五十六条【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

第五十七条【禁止欺诈客户】

第五十八条【禁止出借证券账户】

第五十九条【禁止违规资金】

第六十条【国有企业买卖股票】

第六十一条【违规交易报告义务

第四章 上市公司的收购

第六十二条【收购方式】

第六十三条【权益披露规则及慢走规则】

第六十四条【权益披露的内容】

第六十五条【收购要约】

第六十六条【收购报告书】

第六十七条【收购要约的收购期限】

第六十八条【收购要约的不可撤销性】

第六十九条【收购要约的普遍适用性】

第七十条【要约收购中的禁止行为】

第七十一条【协议收购】

第七十二条【股票与资金的保管】

第七十三条【要约收购】

第七十四条【退市与余股强制出售权】

第七十五条【收购人的股票禁售期】

第七十六条【换股及收购情况披露】

第七十七条【上市公司分立、合并】

第五章 信息披露

★第七十八条【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七十九条【定期报告】

★第八十条【上市公司临时报告】

第八十一条【公司债券发行人的临时报告】

第八十二条【董监高对信息披露的责任】

第八十三条【公平信息披露】

第八十四条【自愿性信息披露】

★第八十五条【虚假陈述的民事责任】

★第八十六条【信息披露的载体】

第八十七条【信息披露的监管】

第六章 投资者保护

第八十八条【投资者适当性】

第八十九条【对普通投资者的倾斜保护】

第九十条【公开征集股东权利】

第九十一条【上市公司分红】

第九十二条【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九十三条【先行赔付】

第九十四条【投资者保护机构】

第九十五条【证券民事赔偿诉讼的形式】

第七章 证券交易场所

★第九十六条【证券交易场所的法律地位】

第九十七条【证券交易场所的分层】

第九十八条【区域性股权市场】

第九十九条【社会公共利益优先原则】

第一百条【证券交易所名称保护】

第一百零一条【证券交易所的财产】

第一百零二条【证券交易所的组织机构】

第一百零三条【证券交易所的负责人的消极条件】

第一百零四条【证券交易所从业人员的消极条件】

第一百零五条【证券交易所的会员】

第一百零六条【投资者参与证券交易的途径】

第一百零七条【证券账户实名制】

第一百零八条【清算交收与登记过户】

第一百零九条【证券交易即时行情】

第一百一十条【上市交易股票的停牌或复牌】

第一百一十一条【技术性停牌与临时停市】

第一百一十二条【证券交易所的职权】

第一百一十三条【证券交易所的风险监测】

第一百一十四条【证券交易所风险基金】

第一百一十五条【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第一百一十六条【证券交易所的回避制度】

第一百一十七条【证券交易所的不可撤销性及其例外】

第八章 证券公司

第一百一十八条【证券公司的设立】

第一百一十九条【证券公司设立审批】

第一百二十条【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

第一百二十一条【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

第一百二十二条【证券公司重大事项的核准】

第一百二十三条【证券公司的风险控制】

第一百二十四条【证券公司的董监高】

第一百二十五条【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

第一百二十六条【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

第一百二十七条【交易风险准备金】

第一百二十八条【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百二十九条【证券公司的自营业务】

第一百三十条【证券公司的经营】

★第一百三十一条【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和证券】

第一百三十二条【经纪业务管理】

第一百三十三条【证券公司受托买卖证券】

第一百三十四条【禁止全权委托】

第一百三十五条【禁止收益承诺】

第一百三十六条【证券从业人员职务行为责任归属】

第一百三十七条【信息查询与保存】

第一百三十八条【信息报送】

第一百三十九条【审计或评估】

第一百四十条【监管措施】

第一百四十一条【证券公司股东虚假出资、抽逃出资】

第一百四十二条【金融监管措施】

第一百四十三条【停业整顿、托管、接管或撤销】

第一百四十四条【边控与禁令】

第九章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第一百四十五条【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地位】

第一百四十六条【设立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条件】

第一百四十七条【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职能】

第一百四十八条【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运营方式】

第一百四十九条【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章程、业务规则】

第一百五十条【证券存管】

第一百五十一条【证券持有人名册】

第一百五十二条【业务安全保障】

第一百五十三条【资料保存】

第一百五十四条【证券结算风险基金】

第一百五十五条【证券结算风险基金】

第一百五十六条【证券登记结算的解散】

第一百五十七条【证券账户的开立】

第一百五十八条【结算规则】

第一百五十九条【清算交收】

第十章 证券服务机构

★第一百六十条【证券服务机构的范围、基本义务与市场准入】

第一百六十一条【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行为】

第一百六十二条【证券服务机构的信息和资料的保存】

第一百六十三条【证券服务机构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第十一章 证券业协会

第一百六十四条【证券业协会的法律地位】

第一百六十五条【证券业协会的章程】

第一百六十六条【证券业协会的职责】

第一百六十七条【证券业协会的组织机构】

第十二章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第一百六十八条【证券监管机构的职责】

★第一百六十九条【证券监管机构的具体职责】

★第一百七十条【执法权限】

第一百七十一条【行政和解】

第一百七十二条【监督检查与调查】

第一百七十三条【被检查、调查的单位和个人的配合义务】

第一百七十四条【信息公开】

第一百七十五条【金融监管信息共享机制】

第一百七十六条【奖励举报制】

第一百七十七条【跨境监管合作】

第一百七十八条【案件移送】

第一百七十九条【证券监管机构工作人员的义务】

第十三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八十条【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责任】

第一百八十一条【欺诈发行证券的法律责任】

第一百八十二条【保荐人虚假陈述的法律责任】

第一百八十三条【违法承销的法律责任】

第一百八十四条【违法承销的法律责任】

第一百八十五条【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法律责任】

第一百八十六条【股票转让违规的法律责任】

第一百八十七条【违法持有、买卖证券的法律责任】

第一百八十八条【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法买卖股票的法律责任】

第一百八十九条【短线交易的法律责任】

第一百九十条【程序化交易违法的法律责任】

第一百九十一条【内幕交易的法律责任】

第一百九十二条【操纵市场与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的法律责任】

第一百九十三条【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法律责任】

第一百九十四条【证券公司损害客户利益的法律责任】

第一百九十五条【出借或借用证券账户的法律责任】

第一百九十六条【违法收购上市公司的法律责任】

★第一百九十七条【信息披露违法的法律责任】

第一百九十八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违法的法律责任】

第一百九十九条【违法征集股东权利的法律责任】

第二百条【非法开设证券交易场所的法律责任】

第二百零一条【证券账户违法的法律责任】

第二百零二条【擅自设立证券公司、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的法律责任】

第二百零三条【骗取许可、核准的法律责任】

第二百零四条【证券公司重大事项违法的法律责任】

第二百零五条【证券公司违法提供融资或者担保的法律责任】

第二百零六条【防火墙违法的法律责任】

第二百零七条【证券自营业务违法的法律责任】

第二百零八条【挪用客户的资金和证券的法律责任】

第二百零九条【经纪业务违法的法律责任】

第二百一十条【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的法律责任】

第二百一十一条【报送信息违法的法律责任】

第二百一十二条【擅自设立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法律责任】

第二百一十三条【证券服务机构违法的法律责任】

第二百一十四条【资料保存违法的法律责任】

第二百一十五条【证券市场诚信档案】

第二百一十六条【不履行法定责任的法律责任】

第二百一十七条【渎职的法律责任】

第二百一十八条【治安管理处罚】

第二百一十九条【刑事责任】

第二百二十条【民事赔偿责任优先原则】

第二百二十一条【证券市场禁入】

第二百二十二条【罚没所得入国库】

★第二百二十三条【复议与诉讼】

第十四章 附则

★第二百二十四条【境外上市】

第二百二十五条【境内上市外资股】

第二百二十六条【施行日期】

附录

本书所涉文件目录
点击展开 点击收起

—  没有更多了  —

以下为对购买帮助不大的评价

此功能需要访问孔网APP才能使用
暂时不用
打开孔网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