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法制史(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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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史(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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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叶孝信 编

出版社复旦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8-12

版次2

装帧平装

上书时间2024-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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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相描述:九品
图书标准信息
  • 作者 叶孝信 编
  • 出版社 复旦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时间 2008-12
  • 版次 2
  • ISBN 9787309063899
  • 定价 40.00元
  • 装帧 平装
  • 开本 16开
  • 纸张 胶版纸
  • 页数 442页
  • 字数 494千字
  • 正文语种 简体中文
  • 丛书 法学系列·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
【内容简介】
《中国法制史(第2版)》是按照历史朝代顺序,全面介绍了中国有史以来法律制度发展演变的基本脉络和主要内容,以及在历史的不同阶段中国法律制度的基本特色。书中吸取了近年来中国法制史学科研究的最新成果,尤其是加强对于中国古代法律制度中有关民事财产制度方面内容以及司法诉讼方面内容的介绍和总结。在体例结构上设置了“本章要点”、“资料”、“解说”、“案例”、“人物”、“插图”、“本章小结”等栏目形式,通过对史料的引用、法律现象的解说、典型案例的列举和古代法官事迹的介绍,帮助学生在接受授课和阅读教材后确立法治意识,提高认识能力,深入理解和掌握中国法律文化和法律传统。全书结构新颖,文字通俗,条理清晰,是法律专业师生和法律爱好者研习中国法制史的理想教材和适用读物。
【作者简介】
叶孝信,男,福建建瓯人。生于1927年10月。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1951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1953年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毕业后,先后任教于华东政法学院、上海社会科学研究院、复旦大学法律学系。曾任复旦大学法律学系学术委员会主任。主要论著有《试论唐律疏议》(获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论文奖),主编有《中国法制史》(全国自学考试教材)、《中国法制史自学考试大纲》、《中国法制史自学考试指南》、《中国民法史》(获全国高校首届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中国学术名著提要·政治法律卷))等著作,译作有《第三世界的社会主义》、《布热津斯基言论选》等。
郭建,男,上海人。生于1956年9月。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1982年7月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获历史学学士学位。1985年复旦大学法律系法律史专业研究生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后任教于复旦大学法学院。主要论著有《中华文化通志·法律志》(第一作者)、《帝国缩影》、《中国法文化漫笔》、《师爷当家》、《中国财产法史稿》等。译作有《日本民法债权总论》、《英美法》等。
姚荣涛,男,上海人。生于1949年7月。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1982年7月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获历史学学士学位。1985年复旦大学法律系法律史专业研究生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后任教于复旦大学法学院。1989—1991年,先后为日本东京大学、庆应大学访问学者。主要论著有《国脉如缕·宋朝兴衰启示录》、《中华文化通志·法律志》(第二作者)等。译作有《日本学者研究中国史论著选译》(第八卷)、《日本民法概论·IV·契约》等。
【目录】
第一章中国法律的起源和夏商时期的初步发展(约前21世纪-前11世纪)
第一节中国法律起源的特点
一、起源时代的法律与国家
二、中国法律起源的特点

第二节夏商时代的法制
一、夏朝的法制
二、商朝的法制状况

第二章西周的法制(前11世纪-前771)
第一节法制指导思想
一、敬天保民、明德慎罚
二、亲亲、尊尊和有别

第二节法律形式
一、礼
二、成文法规

第三节身份法律制度
一、社会等级
二、宗法制
三、婚姻制度
四、继承制度

第四节刑事法律制度
一、刑法的基本原则
二、刑罚制度

第五节财产法律制度
一、“井田制”田
二、动产的私有权
三、契约制度

第六节司法制度
一、司法机构
二、司法程序
三、贵族官僚在司法中的特权

第三章春秋战国的法制(前770-前221)
第一节法律形式的转变
一、公布成文法的潮流
二、创建成文法典

第二节法律制度内容的变化
一、社会等级大变动
二、刑事法律的变化
三、承认土地私有制

第三节司法制度的变化
一、司法机构
二、审判制度

第四章秦国及秦朝的法制(前356-前206)
第一节商鞅变法
一、运用赏罚手段推行农战政策
二、剥夺旧贵族的特权
三、改法为律,扩充法律内容
四、明法重刑,奖励告奸

第二节法制指导思想
一、“一断于法”法
二、法律必须公开
三、轻罪重刑

第三节法律形式
一、律
二、制、诏与令
三、式
四、廷行事
五、法律解释
六、其他

第四节身份法律制度
一、社会等级
二、婚姻法律制度

第五节刑事法律制度
一、有关定罪量刑的通例
二、刑罚制度
三、主要罪名

第六节财产法律制度
一、土地私有权
二、债权关系

第七节司法制度
一、司法机构
二、诉讼与审判制度

第五章两汉的法制(前206-220)
第一节法制的指导思想
一、汉初以“黄老”学派为主的法制指导思想
二、经改造后的儒家法律指导思想

第二节法律形式
一、律
二、令
三、科
四、比

第三节身份法律制度
一、社会等级
二、家族制度
三、继承制度

第四节刑事法律制度
一、刑法原则以及通例的变化
二、刑罚制度的重大改革
三、主要罪名

第五节财产法律制度
一、所有权
二、契约习惯及法律
三、损害赔偿

第六节司法制度
一、司法机构
二、诉讼制度
三、审判制度
四、其他制度

第六章三国两晋南北朝的法制(220-581)
第一节法律形式
一、律的演变
二、令的发展
三、科和格的变化
四、其他

第二节身份法律制度
一、社会等级
二、婚姻及家庭制度

第三节刑事法律制度
一、维护贵族官僚法律特权
二、确立“重罪十条”名目
三、刑罚制度的变化

第四节财产法律制度
一、土地制度
二、契约与债

第五节司法制度
一、司法机构
二、诉讼审判制度

第七章隋唐五代的法制(581-960)
第一节承前启后的隋朝法制
一、《开皇律》和《开皇令》法
二、《大业律》和《大业令》法
三、隋朝法制总的特色

第二节唐初的法制指导思想
一、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
二、立法要求宽简、划一、稳定
三、执法要求审慎

第三节唐朝的法律形式
一、律
二、令
三、格
四、式
五、其他

第四节唐朝的身份法律制度
一、社会等级
二、成丁年龄
三、婚姻制度
四、家庭制度
五、继承制度

第五节唐朝的刑事法律制度
一、定罪量刑的基本原则和通例
二、刑罚制度
三、主要罪名

第六节唐朝的财产法律制度
一、所有权
二、契约制度
三、损害赔偿

第七节唐朝的司法制度
一、司法机构
二、诉讼制度
三、审判制度

第八节五代的法律制度
一、立法方面的发展
二、法律内容的主要变化

第八章两宋的法制(960-1279)
第一节法律形式
一、律和《宋刑统》法
二、敕与编敕
三、令、格和式
四、例
五、条法事类

第二节身份法律制度
一、社会等级
二、宗族制度
三、婚姻制度
四、继承制度

第三节刑事法律制度
一、刑法基本原则
二、刑罚体系
三、主要罪名

第四节财产法律制度
一、所有权
二、契约制度

第五节司法制度
一、司法机构
二、审判管辖
三、诉讼与受理
四、证据
五、审判方式
六、申诉、复审和死刑复核
七、其他司法制度

第九章辽、金、西夏、元朝的法制(916-1368)
第一节辽国(契丹)的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二、刑事法律制度
三、司法制度

第二节金国的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二、刑事法律制度
三、司法制度

第三节西夏的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二、刑事法律制度
三、财产法律制度
四、诉讼与审判制度

第四节元朝的法律制度
一、法制指导思想
二、立法概况
三、身份法律制度
四、刑事法律制度
五、财产法律制度
六、诉讼与审判制度

第十章明朝的法制(1368-1644)
第一节明初法制的指导思想
一、刑乱国用重典
二、法贵简、严
三、明刑弼教

第二节法律形式
一、《大明律》法
二、《大明令》法
三、“大诰”与“榜文”法
四、问刑条例
五、会典

第三节身份法律制度
一、社会等级
二、成丁年龄
三、婚姻与家庭制度
四、继承制度

第四节刑事法律制度
一、定罪量刑的通例
二、刑罚体系
三、犯罪与刑罚的主要特点

第五节财产法律制度
一、所有权
二、契约制度
三、损害赔偿

第六节诉讼及审判制度
一、司法机构
二、诉讼制度
三、审判制度

第十一章清朝的法制(1644-1911)
第一节法律形式
一、律
二、例
三、会典
四、对少数民族的立法
五、省例

第二节身份法律制度
一、社会等级
二、宗族制度的发展
三、继承制度的发展

第三节刑事法律制度
一、刑罚制度的发展
二、定罪量刑的主要特点

第四节财产法律制度
一、旗地旗产的设置和保护
二、典权制度的发展

第五节司法制度
一、司法机构
二、诉讼审判制度的特点
三、司法主权在近代受到侵害

第六节太平天国法制
一、立法概况
二、法律主要内容

第七节清末改制
一、修律活动
二、预备立宪

第十二章中华民国的法制(1912-1949)
第一节孙中山对于民国法制的设想
第二节法律体系
一、“六法全书”成文法体系
二、判例和解释例

第三节立宪活动及宪法
一、辛亥革命时期(1911-1912)
二、北洋政府时期(1912-1926)
三、广州、武汉国民政府时期(1925-1927)
四、南京国民政府时期(1927-1949)366

第四节民法以及商法
一、北洋政府时期的民商法
二、《中华民国民法》的公布
三、南京国民政府的商事立法

第五节刑法
一、1912年《暂行新刑律》和北洋政府的刑事特别法
二、1928年《中华民国刑法》——“旧刑法”法
三、1935年《中华民国刑法》——“新刑法”法
四、南京政府的刑事特别法

第六节行政法
一、行政救济
二、自治法规
三、土地法
四、劳动法

第七节司法制度
一、司法机构
二、民事诉讼法
三、刑事诉讼法
四、领事裁判权问题的解决

第十三章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根据地法制(1927-1949)
第一节有关政权建设的法律文件
一、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苏区的政权建设法律文件
二、抗日战争时期各抗日根据地的政权建设法律文件
三、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解放区的政权建设法律文件

第二节土地立法及政策
一、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土地革命法律
二、抗日战争时期根据地的土地法规
三、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解放区的土地立法

第三节刑事立法及政策
一、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苏区的肃反法规
二、抗日战争时期根据地的刑事立法和政策
三、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解放区的刑事立法和政策

第四节婚姻立法
一、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苏区的婚姻立法
二、抗日战争时期根据地的婚姻法
三、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解放区的婚姻法

第五节劳动法
一、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苏区的劳动法
二、抗日战争时期根据地的劳动法
三、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解放区的劳动法

第六节司法制度
一、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苏区的司法制度
二、抗日战争时期根据地的司法制度
三、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解放区的司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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