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民国政府国库
出版社民国政府国库
出版时间1939
印刷时间1939
装帧线装
开本32开
货号2154
上书时间2022-02-19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七五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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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世珍藏者在原书草订的基础上补装了封面及封底。
- 商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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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公库法是国民政府规范各级财政收支机关行为的法律文件。公库即国民政府财政收支的机关,其中央财政收支机关通称国库,省 (市)、县财政收支机关通称省库、县库。《公库法》 于1938年6月9日公布,次年10月正式实行。《公库法》规定: 财政部为国库主管机关、负责国库行政事务,地方政府相应设省库、市库和县库,以财政厅、局为主管机关。国库自成系统,分总库、分库、支库及收支处四级。 从北大法宝V6平台查检,可知《公库法施行细则》印制于1939年6月27日。国内存藏罕见。存书柜,在函套盒内。该书国内稀见,具有较珍贵的资料价值,售出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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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世珍藏者在原书草订的基础上补装了封面及封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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