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区发票单据类--- 中华民国38年6月30日松江省通河县发票2张(0630薪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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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八品
仅1件
制作者松江省通河县人民政府
年代民国 (1912-1948)
材质纸质
尺寸15 × 10 × 1 cm
货号2017486
上书时间2017-09-16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八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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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38年6月30日松江省通河县发票一组2张(0630薪资)
中华民国38年6月30日,传票单据一组2张,薪资费用单据,单据正面加盖有红色“通河县林务局,会计股,38.6.30,验讫”;背面是林务局资材搬运存根。
- 商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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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38年6月30日松江省通河县发票一组2张(0630薪资)
中华民国38年6月30日,传票单据一组2张,薪资费用单据,单据正面加盖有红色“通河县林务局,会计股,38.6.30,验讫”;背面是林务局资材搬运存根。
----------- (松江省)现在的黑龙江省通河县在1946年2月被东北民主联军解放,1946年3月成立通河县人民政府,属于东北地区解放比较早的地区,该发票在时间上也可以属于建国前的解放区发票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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