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代税收票证----同治13年(1874年)福建省汀州府连城县
21年品牌 40万+商家 超1.5亿件商品

清代税收票证----同治13年(1874年)福建省汀州府连城县 "甲戌年地丁正耗银执照" 桑字3524

80 八品

仅1件

广东深圳
认证卖家担保交易快速发货售后保障

制作者福建省汀州府连城县

年代同治十三年 (甲戌1874)

材质纸质

尺寸23.5 × 10.5 cm

货号2024060404

上书时间2024-06-04

   商品详情   

品相描述:八品
同治13年(1874年)福建省汀州府连城县 "甲戌年地丁正耗银执照" 桑字3524
商品描述
同治13年(1874年)福建省汀州府连城县 "甲戌年地丁正耗银执照" 桑字3524
此执照内容为: 征收同治13年(甲戌年--干支纪年)的地丁银税赋.
金额为: 叁钱;
清代农业赋税分为“粮食实物”和“地丁银”主要两种,以及其它的苛捐杂税等。
加盖有  "连城县印" 汉文篆字和满文篆体字记的两种字体的官印. 

------连城县,简称“莲”,别名莲城,地处福建西部山区武夷山脉南段 ,地处于闽、粤、赣三省的结合点,县境东邻永安市、新罗区,南接上杭,西接长汀,北倚清流。
         明洪武元年(1368)改汀州路为汀州府。连城隶属于汀州府。
         清顺治三年(1646)八月,清兵入汀州,隶属依旧。

   相关推荐   

—  没有更多了  —

以下为对购买帮助不大的评价

同治13年(1874年)福建省汀州府连城县 "甲戌年地丁正耗银执照" 桑字3524
此功能需要访问孔网APP才能使用
暂时不用
打开孔网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