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地契房照类----民国10年(1921年)山东省莒县"卖地契二联单"(地契用税票5张)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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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品
仅1件
制作者山东莒县政府
年代1921-11
材质纸质
尺寸60 × 45 cm
货号2024040903
上书时间2024-04-09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八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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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10年(1921年)山东省莒县"卖地契二联单"(地契用税票5张)1129
----该地契主要是贴有地契专用税票, 不用看地契品相说事, 店主就是看有贴有地契专用税票才从山东收购回来的, 该品种的税票是专门用于贴在买卖土地,房屋的契约,合同上专用, 而且是对剖使用, 一半贴在契约上, 另一半在官府的契约存根处, 办完买卖登记手续, 承买人和官府将地契和存根从中间剪开,一分为二, 所以地契税票为对剖使用状态,
- 商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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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10年(1921年)山东省莒县"卖地契二联单"(地契用税票5张)1129
民国9年1月11日草契约,立卖契人"宋治仁"将位置在"桑行顶南北地,陆分陆厘"田地卖给"孙兴元",价格,大洋32元. 附带官府征收钱粮税赋叁分正,
民国24年3月官府买契纸内容为:"宋治仁"将"田地卖给"孙兴元",应缴纳六分税银元"玖角陆分",和纸价银元伍角,注册费壹角.
加盖"山东省财政厅印"篆字官印, 加盖"莒县县政府印"篆字官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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