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中国地契房照类-----1951年平原省清丰县人民政府
  • 新中国地契房照类-----1951年平原省清丰县人民政府
  • 新中国地契房照类-----1951年平原省清丰县人民政府
  • 新中国地契房照类-----1951年平原省清丰县人民政府
  • 新中国地契房照类-----1951年平原省清丰县人民政府
  • 新中国地契房照类-----1951年平原省清丰县人民政府
21年品牌 40万+商家 超1.5亿件商品

新中国地契房照类-----1951年平原省清丰县人民政府"土地房屋买契+房间地草买契"二联单826

120 八品

仅1件

广东深圳
认证卖家担保交易快速发货售后保障

制作者平原省清丰县人民政府

年代1951-08

材质纸质

尺寸51 × 37 cm

货号2024040205

上书时间2024-04-02

   商品详情   

品相描述:八品
1951年平原省清丰县人民政府"土地房屋买契+房间地草买契"二联单826
商品描述
1951年平原省清丰县人民政府"土地房屋买契+房间地草买契"二联单826
二联单包括平原省清丰县人民政府土地房屋买契+买契,
1951年7月21日,卖房间和田地草契内容为: 立卖契人"刘金堂"将自己房间等,田地三亩三分三厘七毫,出卖与"刘双成", 卖价格"129万7千五百元". 加盖"清丰县人民政府印" 官印. 加盖' 清丰县第四区厂村政府" 文字戳.
1951年8月26日,平原省清丰县人民政府土地房屋买契, 填写新业主姓名,住址,土地, 房屋, 座落, 价值,税率, 应纳税额, 立契月日,面积, 四至, 有立卖契人和中证人的签名, 应纳税额 7万7千4百9拾元. 加盖"清丰县人民政府印" 官印,

   相关推荐   

—  没有更多了  —

以下为对购买帮助不大的评价

1951年平原省清丰县人民政府"土地房屋买契+房间地草买契"二联单826
此功能需要访问孔网APP才能使用
暂时不用
打开孔网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