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税收票证----清代同治8年(1869年) 山东省青州府益都县 "除单"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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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八品
仅1件
制作者山东省青州府益都县
年代同治八年 (己巳1869)
材质纸质
尺寸25 × 14.5 cm
货号2024021803
上书时间2024-02-18
1966年黑龙江省,通河县--哈尔滨市,汽车票620
¥7.00
1965年山东省,阳谷--济南汽车票+汽车补充客票(2张)951
¥5.00
1971年齐齐哈尔铁路局,新帐房--哈尔滨,代用票,611
¥5.00
1965年哈尔滨--济南,代用票,771
¥5.00
1970年哈尔滨铁路局,兴隆镇--哈尔滨,代用票,35
¥5.00
公路杂票---1969年山西省临汾县--辽宁省海城县,行李包裹票573
¥8.00
1966年济南市公共汽车票+哈尔滨市有轨电车票+哈尔滨公共汽车票(11张)11-1
¥6.00
铁路杂票---1969年郑州铁路局,晋城--长治,包裹票+行李票(2张)519
¥10.00
1971年齐齐哈尔铁路局,加格达奇--齐齐哈尔,代用票+行李票(2张)822
¥15.00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八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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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同治8年(1869年) 山东省青州府益都县 "除单" 1
------益都县的除单等赋税单据,民国时期的市场有流传一些,清代的少见.可能以前有,经过这些年的沉淀, 益都的清代税赋单据少见了.
- 商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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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同治8年(1869年) 山东省青州府益都县 "除单" 1
内容为 益都县正堂刘为开除赋役据乐乡寨子区"高士海"将自己后开荒地卖与本区"刘吉",为XX开除,合给除单为宜. 中地 叁钱八分吧厘八毫六丝.( 这是高姓村民将自己开荒的田地卖给本村的刘姓村民,官府开具的除单.需要这块土地将要上交官府的农业赋税列出明细,填写清楚)
骑缝加盖"益都县印"汉文篆字和满文篆字,两种字体的官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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