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代税收票证-----清代光绪19年(1893年)云南省楚雄府镇南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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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税收票证-----清代光绪19年(1893年)云南省楚雄府镇南州"粮银执照"1117

150 八品

仅1件

广东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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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者云南省楚雄府镇南州

年代光绪十九年 (癸巳1893)

材质宣纸

尺寸19 × 8.5 cm

货号2023101905

上书时间2023-10-19

   商品详情   

品相描述:八品
清代宣统3年(1911年)河北省永平府乐亭县"地租银执照"1015
商品描述
清代光绪19年(1893年)云南省楚雄府镇南州"粮银执照"1117
内容为: 花户"周" 缴纳光绪19年的民粮條公等银, 清代农业税赋(分为粮食实物和现金银钱两种税赋)此单据为现金银钱的税赋.
缴纳金额为: 0两贰钱陆分玖厘,
骑缝加盖"镇南州印"的汉文篆字和满文,满文篆字,三种字体的官印.
加盖"镇南州,户厘图记"名章,

-------元至元二十二年(1285年)置,治今云南省南华县。属威楚路。明、清属楚雄府。1913年降为县。
-------元至元二十二年 (1285) 改欠舍千户置,属威楚路。治所在今云南南华县西北三十里沙桥镇。民国吕式斌 《今县释名》: 镇南 “县西有镇南关,似此县名系因镇南关命名”。1954年云南省 《补报我省请更改平彝等八县原名理由》: “寓 ‘镇压’ 南蛮之意。” 明代迁治今南华县城。1913年废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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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宣统3年(1911年)河北省永平府乐亭县"地租银执照"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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