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北区税票-----1951年长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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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区税票-----1951年长春市"永胜商行"发货票(贴地方加盖税票3张)03

50 八品

仅1件

广东深圳
认证卖家担保交易快速发货售后保障

年代新中国 (1949-1955)

货号2017006

上书时间2017-02-12

   商品详情   

品相描述:八品
1951年10月24日,吉林省长春市,座商发货票,
购货单位:“自来水厂”;销货单位:“永胜商行”,
贴1949版东北区旗球图印花税票3张,正面印有税务局检验章“吉林省人民政府税务局,检印,19”,
整体品相完好。
商品描述
1951年10月24日,吉林省长春市,座商发货票,
购货单位:“自来水厂”;销货单位:“永胜商行”,
贴1949版东北区旗球图印花税票3张,正面印有税务局检验章“吉林省人民政府税务局,检印,19”,整体品相完好。

印花税票详细如下:税票均为旗球图立柱两侧“东北”2字,黑色宋体字加盖,
红色壹仟元2张,大小字混合字体加盖右读”代人民币壹佰元“;(这2张为东北地区通用加盖)
紫色壹佰元1张,加盖右读”暂代人民币拾元“;(该票是长春本市,地方加盖使用,特点是加盖的字体小而且细体。并非东北的通用加盖。)
3张税票加盖有印花 盖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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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对购买帮助不大的评价

1951年10月24日,吉林省长春市,座商发货票,
购货单位:“自来水厂”;销货单位:“永胜商行”,
贴1949版东北区旗球图印花税票3张,正面印有税务局检验章“吉林省人民政府税务局,检印,19”,
整体品相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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