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国税收票证----中华民国4年(1915年)广东省开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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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税收票证----中华民国4年(1915年)广东省开平县 "正银,色米执照" 1210

100 八品

仅1件

广东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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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者广东省开平县政府

年代1915-03

材质纸质

尺寸25 × 8 cm

货号2023052003

上书时间2023-05-20

   商品详情   

品相描述:八品
中华民国4年(1915年)广东省开平县 "正银,色米执照" 1210
商品描述
中华民国4年(1915年)广东省开平县 "正银,色米执照" 1210
内容为:   征收民国4年份正银"陆分伍厘",民米"叁合肆勺", 就是每年秋季交纳的农业税赋 ,(包括地丁银和粮食实物). 此单为以上两种税赋的单据.
附带三成捐输银两.
单据上边纸有印制"正银色米单纸并收六分"(意思是这个单据收据金额六分.)
加盖有"开平县政府印" 篆字官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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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4年(1915年)广东省开平县 "正银,色米执照" 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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