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税收票证类----清代宣统元年(1909年)江西省抚州府临川县"已酉年分漕米执照" 伍斗叁升陆合
¥
80
八品
仅1件
制作者江西省抚州府临川县
年代宣统元年 (己酉1909)
材质宣纸
尺寸23 × 19.5 cm
货号2022111007
上书时间2022-11-10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八品
-
清代宣统元年(1909年)江西省抚州府临川县"已酉年分漕米执照" 伍斗叁升陆合
- 商品描述
-
清代宣统元年(1909年)江西省抚州府临川县"已酉年分漕米执照" 伍斗叁升陆合
缴纳粮食数量"伍斗叁升陆合",
这是宣统元年官府征收农户粮食实物(完米/豆米/漕米/漕粮) 的农业税赋的单据,农户(花户)缴纳完毕粮食,发给完米执照,各地叫法不一样,此单据叫"漕米执照",因为这个地区的粮食,官府征集完毕后,还要装船运输到北方地区,例如河北北京地区,所以这个给北京朝廷运输粮食又叫"漕米",运输过程叫"漕运".
清代官府征收的农业税赋分别为"地丁银(土地租金"和完米(粮食实物)"两种,还有其它地方政府还要增加各种苛捐杂税.
骑缝加盖"临川县印"汉文篆字和满文篆字的官印.
— 没有更多了 —
以下为对购买帮助不大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