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税收票证类----清代咸丰8年(1858年)安徽省徽州府休宁县"易知由单" 庆字下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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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八品
仅1件
制作者安徽省徽州府休宁县
年代咸丰八年 (戊午1858)
材质宣纸
尺寸23 × 19.5 cm
货号2022110201
上书时间2022-11-02
T133己巳年邮票小本票
¥70.00
T59刻舟求剑邮票,小本票(盖哈尔滨个人邮展/集邮协会戳/北京首日戳(孔9)
¥158.00
民国34年华北政务委员会财务总署公益奖券办事处公函带官封
¥2000.00
1952年湖南省常宁县人民印刷厂,缮写费收据2张,127
¥10.00
1952年湖南省常宁县人民印刷厂,白土布/会员证/车力费/棕皮扣收据4张,19
¥10.00
1952年湖南省常宁县人民印刷厂,装订课本费收据3张,111
¥10.00
1952年湖南省常宁县人民印刷厂,费伙食收据3张,716
¥10.00
1952年湖南省常宁县船局工会筹委会,衡阳--常宁,船运费收据2张,12-20
¥30.00
1952年湖南省常宁县搬运工会筹备委员会,粉笔搬运费收据,65
¥20.00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八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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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咸丰8年(1858年)安徽省徽州府休宁县"易知由单" 庆字下42
- 商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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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咸丰8年(1858年)安徽省徽州府休宁县"易知由单" 庆字下42
这是咸丰8年重新统计农户交地丁银和米豆的金额和数量, 因为道光辛丑年征用征用版串银米征完等因,业经示朝,今又给农夫一个缴纳钱粮的单据, 缴纳的数量,须按照此单填写数量,
清代官府征收的农业税赋分别为"地丁银(土地租金"和完米(粮食实物)"两种,其它地方政府还要增加各种苛捐杂税.
加盖"休宁县印"汉文篆字和满文篆字的官印.
该单距今已经有164年,保存完好,官印文字清晰,朱砂印泥油已经侵润到纸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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