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火车票类----1952年4月26日,中长铁路哈尔滨道外市内售票处,哈尔滨站到佳木斯站,收款证(中文/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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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八品
仅1件
制作者中长铁路哈尔滨道外市内售票处
年代1952-04
材质纸质
尺寸12.7 × 8.5 cm
货号2022012044
上书时间2022-01-21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八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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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年4月26日,中长铁路哈尔滨道外市内售票处,哈尔滨站到佳木斯站,收款证(中文/俄文)
------加盖有购票乘客的报销单位公章"佳木斯森林工业局,1952.5.9,财务股,现金,验讫"的蓝色戳记.
------适合铁路博物馆, 长春历史博物馆, 哈尔滨江桥博物馆,铁路交通学院, 交通大学展览馆收藏,
- 商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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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年4月26日,中长铁路哈尔滨道外市内售票处,哈尔滨站到佳木斯站,收款证(中文/俄文)
该类型的"车票收款证"加盖有中文和俄文的"中长铁路"名称, 不是很常见,在1952年9月中国正式收回之前,属于中国和苏联共同管理的铁路.所以车票上有中文和俄文的双语名称, 此类双语名称车票收款证在收藏市场并不多见,偶尔出现1,2张的样子,
-------中长铁路是沙俄建成, 由满洲里至绥芬河全长1481公里的中东铁路干线(又称东省铁路、东清铁路)自哈尔滨,经长春至大连、旅顺的987公里中东铁路支线。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苏联控制该铁路,称为中国长春铁路,简称中长铁路。日本投降后苏联红军接管了中长铁路,从满洲里和绥芬河两个口岸迅速进行线路改道,把1435毫米轨距改成1524毫米,一直延伸到哈尔滨.
1950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苏联政府签订《关于中国长春铁路,旅顺口及大连的协定》。《协定》提出:苏联政府于1952年底前将中长铁路的一切权利及属于该路的全部财产交给中国政府。移交前,中苏共同管理中长铁路的现状不变,但中苏双方代表所担任的职务(如铁路局长,理事会主席等职),自本协定生效后改为按期轮换制。此后,苏联派出1000余名专家在中长铁路各级部门任职,经营管理体制完全按照“苏联铁路模式”建立。
1952年9月15日,中苏两国发布公告,中长铁路正式移交给中华人民共和国。在中苏共管的32个月间,中长铁路不仅是当时全路生产效率和经营效益最好的企业,而且培养出一大批技术管理人才和一支技术工人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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