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专题----民国税收完税证类-----民国23年(1934)6月,安徽省太平县"公路临时田亩捐收据"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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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八品
仅1件
制作者安徽省太平县
年代1934-06
材质薄纸
尺寸22.5 × 10 cm
货号2021122931
上书时间2021-12-29
食品专题----1950年松江省通河县桦树区蚂螂村供销合作社,大米八斤收据516
¥50.00
盐专题----1950年松江省通河县凤山区凤阳村供销合作社,细粒盐收据514
¥50.00
食品专题----1950年松江省通河县凤山区凤阳村供销合作社,大米七斤收据514
¥50.00
民国29年(1940年)2月26日,北京建设工程局成立公函,市字第贰号
¥1200.00
1950年松江省通河县"福义兴"销售对字锁发票515
¥50.00
1950年松江省通河县城区人民政府,卫生费收据516
¥100.00
1950年5月13日,松江省通河县人民政府林务局招待所,白面七斤收据513
¥50.00
民国38年(1949年)12月3日,松江省通河县手工业农具合作社,扫把收据123
¥100.00
1956年黑龙江省,汤原县莲江口,划船委员会,渡江船费 624-2
¥30.00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八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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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23年(1934)6月,安徽省太平县"公路临时田亩捐收据"6
- 商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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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23年(1934)6月,安徽省太平县"公路临时田亩捐收据"6
这是安徽省太平县为建筑"殷屯路"县内所管辖的"石鸟线"土方工程归地方征工建筑,因为本县人工缺乏,经大会议决,分段招包,并组织公路土方办事处,除省库项下所给款项外不敷之数归地方捐足,议决每亩捐三角伍分,呈报财建两厅,自六月十日开征至七月底掃数由本县粮柜经收,财委会派人监收,只收一次,不得浮收,合给印收为据.
右侧加盖" 太平县印"篆字官印 ;
-----非常少见的地方公路建设,征收地方公路捐,按照每亩捐洋三角伍分来计算 .可以作为交通院校,安徽博物馆,交通博物馆,安徽地方税收博物馆, 安徽交通史志办的编写参考资料和收藏展示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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