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国税收票证类-----中华民国21年(1932)11月4日, 广西省邕宁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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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税收票证类-----中华民国21年(1932)11月4日, 广西省邕宁县政府"民米执照"肆升

120 八品

仅1件

广东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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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者广西省邕宁县政府

年代1932-11

材质薄纸

尺寸28 × 9 cm

货号2021061109

上书时间2021-06-12

   商品详情   

品相描述:八品
中华民国21年(1932)11月4日, 广西省邕宁县政府"民米执照"肆升
----骑缝加盖"邕宁县政府印"篆字官印,
-------另加盖有另外征收的苛捐杂税的红字木戳文字,包括"另加正赋国币五成用助建乡公所,八区学校经费,"
整体蓝色字体木板印刷,颜色有褪化, 文字有些不清晰,但是需要仔细辨认才可以.
商品描述
中华民国21年(1932)11月4日, 广西省邕宁县政府"民米执照"肆升
此单据为广西省邕宁县征收中华民国21年的农业赋税,征收民米"肆升". 从粮食实物来看,属于农业税赋其中的"民米"税赋, 就是粮食作物. 国家每年要从农户处征收粮食实物和土地租金.两种农业赋税.
土地位置:  邕宁县, 彰溪乡  ; 
----骑缝加盖"邕宁县政府印"篆字官印,
---另加盖有另外征收的苛捐杂税的红字木戳文字,包括"另加正赋国币五成用助建乡公所,八区学校经费,"
民国农业税赋基本继承清代的农业税制度,每年农民缴纳农业税赋分为"地丁银(土地租金)"和"米捐,地粮(粮食实物)",
广西的票据在网络上展示和出售的一直以来并不算太多,适合档案馆,文化馆,史志办,博物馆,历史研究者,民俗爱好者,收藏,展示研究之用.

------元至元十六年(1279年)邕州改为邕州路。泰定元年(1324年)又改为南宁路。
        明洪武元年(1368年)南宁路改为南宁府。清代仍沿袭,宣化县属之。
        民国2年(1913年)6月废府改道,宣化县改为南宁县,隶属邕南道。
        民国3年(1914年)1月改称邕宁县。邕宁县得名之始并延续至今,隶属南宁道,列为甲等县。
        民国15年(1926年)10月裁道,直属广西省府。
        民国19年隶属南宁民团区,后设置南宁行政督察专员兼保安司令公署,改隶该公署。
       1949年12月4日南宁解放, 25日邕宁县人民政府在南宁宣布正式成立,县府设在今南宁市糖纸厂。
       1950年12月,县府从南宁迁至蒲庙,设在今人民医院。
       1951年8月县府迁往五塘,设在今五塘中心小学。1953年1月县府由五塘迁返蒲庙。1951年,邕宁县隶属南宁专区(后改宾阳专区迁往芦圩)。
      1952年7月,邕宁县改置邕宁专区,12月,设置广西省桂西僮族自治区(1956年3月20日将区改称州),邕宁专区属之。 
      1953年撤销邕宁专区,邕宁县属桂西僮族自治区。
      1958年3月广西僮族自治区成立后(1965年10月12日将“僮”字改“壮”字),废州设署,邕宁县隶属邕宁专员公署(1958年11月更名为南宁专员公署,
      1971年专区改为地区)。
      1983年10月8日经国务院批准归属南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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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21年(1932)11月4日, 广西省邕宁县政府"民米执照"肆升
----骑缝加盖"邕宁县政府印"篆字官印,
-------另加盖有另外征收的苛捐杂税的红字木戳文字,包括"另加正赋国币五成用助建乡公所,八区学校经费,"
整体蓝色字体木板印刷,颜色有褪化, 文字有些不清晰,但是需要仔细辨认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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