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专题----新中国地契房照-----1953年江西省瑞昌县"土地房产所有证"七宝字3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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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品
仅1件
制作者江西省瑞昌县政府
年代1953-03
材质纸质
尺寸47 × 27 cm
货号20210508007
上书时间2021-05-08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八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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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年江西省瑞昌县"土地房产所有证"七宝字3696
-----加盖"瑞昌县人民政府印" 官印.
该土地证主人分得三块不同地点的茶山 ;
- 商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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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年江西省瑞昌县"土地房产所有证"七宝字3696
此土地房产证为新中国建国后,农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分给农民的土地,包括可耕地河非耕地.
种类有" 田 ; 地 ; 菜园 ; 生荒地 ; 松山 ; 茶山 ; 荒坪 ; 稻场 ; (该土地证主人分得三块不同地点的茶山);
,填写有出卖人,承买人姓名,土地位置,土地亩数, 卖地价格,应纳税额,
土地地址: 瑞昌县, 第七区, 南宝乡, 宝山村 ;
加盖"瑞昌县人民政府印" 官印;
-------瑞昌市,江西省辖县级市,由九江市代管,地处长江中下游南岸,北襟长江“黄金水道”,瑞昌市东连柴桑区,南临德安县、武宁县,西毗湖北省阳新县,北与湖北省武穴市隔江相望。
1949年5月18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第十五兵团四十三军一部,从湖北广济县横渡长江入县境,瑞昌宣布解放;6月中旬,由东北南下的干部工作团70多人进驻瑞昌,成立中共瑞昌县委和县人民政府,隶属九江专区。
1989年12月,国务院批准瑞昌撤县设市,为省辖县级市,由九江市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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