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中国地契房照-----1951年4月5日山东省乳山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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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地契房照-----1951年4月5日山东省乳山县人民政府"土地房产所有证"多字5374

100 八品

仅1件

广东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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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者山东省乳山县人民政府

年代1951-04

材质纸质

尺寸38 × 37 cm

货号2021012917

上书时间2021-01-30

   商品详情   

品相描述:八品
1951年4月5日山东省乳山县人民政府"土地房产所有证"多字5374
商品描述
1951年4月5日山东省乳山县人民政府"土地房产所有证"多字5374
土地种类:   园地 ;  平原 草荒 ; 山嶺, 房屋;
土地位置:   乳山县, 第三区, 秦家庄村 ;
加盖"乳山县人民政府印"官印. 
另加盖有县长的签名.

----乳山市,隶属于山东省威海市,因境内“大乳山”而得名,地处青岛、威海、烟台三市衔接的腹地;南濒黄海,与韩国、日本隔海相望。
      中华民国三年(1914年),宁海州改称牟平县,境内分属山东省胶东道(民国十七年改称东海道)牟平、海阳两县。
     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分属山东省第七行政区牟平县、海阳县。
     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9月,牟海县全境解放,改属胶东行政区东海专区。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1月26日,牟海县更名乳山县(以境内南部的大乳山命名),隶属不变,并确定夏村为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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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年4月5日山东省乳山县人民政府"土地房产所有证"多字5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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