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税收票证-----中华民国4年(1915) 安徽省涇县”涇县地丁知单,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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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品
仅1件
制作者安徽省涇县
年代1915-12
材质纸质
尺寸24 × 16 cm
货号2020121106
上书时间2020-12-11
1958年10月28日,黑龙江省木兰县运输公司,东兴镇--木兰县,汽车票(1028-1)
¥10.00
1958年10月28日,黑龙江省木兰县运输公司,东兴镇--木兰县,汽车票2张(6-1)
¥10.00
1958年公私合营芜湖市明远电厂,让售材料单-炉渣721
¥10.00
民国19年(1930年)11月4日,毛长宝号,付款收据
¥5.00
1958年北京市内售票所,火车票订票登记单125
¥5.00
港澳台及外国交通票----1940年前后,日本长崛线,高岛屋--大阪,火车票(贴税票)16.00
¥80.00
港澳台及外国交通票----1940年前后,日本长崛线,高岛屋--大阪,火车票(贴税票)64.60
¥80.00
旅店业专题----1951年松江省通河县,万福栈,宿费收据34-齐
¥8.00
旅店业专题----1951年松江省通河县,万福栈,宿费收据34-郭
¥8.00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八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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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4年(1915) 安徽省涇县”涇县地丁知单,11
- 商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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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4年(1915) 安徽省涇县”涇县地丁知单,11
此单据为征收种植田地的农民的粮食赋税,其中的“地丁银现金”的缴纳通知。
缴纳的货币单位为“银币”和“铜元”两种货币。
正面加盖”中华民国安徽涇县关防“篆字大官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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