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代税收票证-----清代同治5年(1866)江苏省常州府阳湖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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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税收票证-----清代同治5年(1866)江苏省常州府阳湖县 "清厘田粮给业执照“37015号

260 八品

仅1件

广东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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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者江苏省常州府阳湖县

年代同治五年 (丙寅1866)

材质纸质

尺寸24 × 17 cm

货号2020070923

上书时间2020-07-14

   商品详情   

品相描述:八品
清代同治5年(1866)江苏省常州府阳湖县 "清厘田粮给业执照“37015号
----正面有折叠磨损痕迹,背面有修补痕迹。
商品描述
清代同治5年(1866)江苏省常州府阳湖县 "清厘田粮给业执照“37015号
内容为清厘田地,重新造册登记的通知。

------阳湖县是清代江苏省常州府所辖的一个县。古旧县名。清雍正二年(1724年)析武进县东部置,与武进县同为常州府(今江苏常州市)治。“以县东阳湖为名”(《清史稿·地理志》)。1912年裁府,县并入武进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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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同治5年(1866)江苏省常州府阳湖县 "清厘田粮给业执照“37015号
----正面有折叠磨损痕迹,背面有修补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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