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税收票证----清代嘉庆21年云南省楚雄府定远县,征收下粮“户照”2
¥
100
七五品
仅1件
制作者云南省楚雄府定远县
年代嘉庆二十一年 (丙子1816)
材质宣纸
尺寸21 × 7 cm
货号2019030364
上书时间2019-03-09
1960年古巴革命军总司令人物邮票2张-1
¥7.00
1971年捷克斯洛伐克,花卉图案,欠资邮票1张-1
¥3.00
1960年印度,奶牛,图案邮票1张-1
¥5.00
1950年印度,人像,花朵,房屋,图案邮票1张-1
¥5.00
1950年印度,内侧雕塑,图案邮票1张-1
¥5.00
1950年印度,老人织布,图案邮票1张-1
¥5.00
1950年印度, 耕牛和水电站,图案邮票2张-1
¥10.00
1950年印度, 国家地图邮票2张-1
¥10.00
1950年印度, 阿育王石柱狮像,公事邮票3张-3
¥15.00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七五品
-
清代嘉庆21年云南省楚雄府定远县,征收下粮“户照”2
此单为粮米折成实银征收.
- 商品描述
-
清代嘉庆21年云南省楚雄府定远县,征收下粮“户照”2
纳粮执照是封建时代官府征收田赋税以后,发给纳粮户的凭证。它涉及当地有关财政、税赋、金融、人口、度量、印刷等各方面。因票据上下两联,民间俗称串票。
“地丁银”中的“地”是指田赋,“丁”指的是人头税。清代康熙晚期实行“摊丁入地”后,被统称为“地丁钱粮”,也就是执照上所谓的“地丁银两”。明清时期,在从南往北漕运粮食之外,向民户征收漕运损耗的一种附加税,是为“正耗米”。正耗米折银,是为“正耗银”。
“地丁正耗银”是纳银的版串执照,“粮米正耗谷”是纳粮的版串执照。
清朝后期赋税制度,除了征收“地丁银”外还保留着征收“公粮”,“军粮”等赋税。
— 没有更多了 —
以下为对购买帮助不大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