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地契契约类-----清代光绪16年福建省屏南县“里民推收田粮亩数四柱易知由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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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八品
仅1件
制作者福建省屏南县
年代光绪十六年 (庚寅1890)
材质宣纸
尺寸60 × 27 cm
货号2018122073
上书时间2018-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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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27年9月7日,上海中国国货股份有限公司,帆布箱发票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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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八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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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光绪16年,福建省屏南县“里民推收田粮亩数四柱易知由单”
加盖有“屏南县印”汉,满两种篆字体的官印。这是古田县衙门发给农户,按一定数额征收粮食登记造册,按照农户的不同性质的土地面积,来确定缴纳粮食税赋的数量, 发给交粮的农户的执照。
此单中间有折叠磨损裂痕, 可以修补,没有伤缺内容.
- 商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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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光绪16年,福建省屏南县“里民推收田粮亩数四柱易知由单”
加盖有“屏南县印”汉,满两种篆字体的官印。这是古田县衙门发给农户,按一定数额征收粮食登记造册,按照农户的不同性质的土地面积,来确定缴纳粮食税赋的数量, 发给交粮的农户的执照。
这个易知由单加盖有官印和县官用朱砂笔的"画行",在清代由主管官僚在公文稿上写一‘行 ’字,表示对公文内容的认可和确认,并可以去执行,行动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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