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者不详
年代清代 (1645-1911)
尺寸30 × 18 × 3 cm
上书时间2016-06-09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九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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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后板,少珠子2个,穿杆有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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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22日,备受关注的力拓案在上海开庭审理,几名涉案当事人的罪名是“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目前,大陆媒体的报道是:胡士泰等人均当庭承认受贿罪名。不言而喻,就正如力拓总裁所说的“尊重中国法律程序对此作出的裁决”,审判的结果最终会到来。
可是,对于这桩已经超越了商业性——更多的中国人,尤其是那些自以为是的官员给此时添加了过分的政治色彩——的商业案件的最终审判,我们会高兴吗?它真的就是中国法律的胜利吗?
中国的媒体这样介绍胡士泰:澳大利亚铁矿石企业力拓公司上海首席代表、力拓中国区哈默斯利铁矿业务总经理,同时格外强调其澳大利亚籍身份。事实上,胡士泰生于天津,毕业于北京大学历史系——此前,2008年“汶川地震”的华彩人物范美忠也是北京大学历史系毕业,不知道当年主张“兼容并包,思想自由”的北京大学精神象征的蔡元培老先生如今地下有知会作何感想?真不知道哪个才是北京大学的代表?抑或是,我们现在的时代、我们现在的意识形态扼杀了蔡元培的传统?——所以,可以看出,胡士泰不仅是一个土生土长,而且也是一个土学土养的中国人。
这个国籍之外的真实身份意义何在呢?意义就在于:胡士泰熟悉中国历史和中国文化,是个典型的中国人。他后来的行为也集中地体现了中国特色。我猜想,如果这个逻辑没有错误的话,当年力拓公司选择胡士泰为中国业务的总经理,应该是非常准确的选择,而且一定有出于胡士泰熟稔中国文化这一层的考虑。而中国文化独特的交易潜规则之一便是贿赂,即收受贿赂,也实施贿赂。收受贿赂可以让人心安和喜悦,实施贿赂则可以让自己方便和顺利。这在中国官场和社会场已经司空见惯,我想大家非常熟悉。因为,中国特色的这种文化对于那些给胡士泰行贿的人很方便地从胡士泰那里得到利益,而胡士泰也确实这样做了,这是符合江湖规则的,说明胡士泰还不是一个收受贿赂不帮人消灾的无赖之徒。但是,问题在于胡士泰还是被查处了。我再次猜想,可能的原因在于:胡士泰可能没有给主管钢铁跨国交易的某些中国官员实施贿赂。这可就是你胡士泰的不对了,也枉然了解了中国文化了;要不就是你送了某些人而忽略了另一些人?当然,这也就只有胡士泰自己心里清楚了,而这个案件的背后一定有着比表面更为隐秘的真相。
如此,我不知道那些强调胡士泰国籍的人意图何在?难道这样就说明这是一个澳大利亚人再作案?力拓公司的员工在作案?还是这个就能证实是澳大利亚文化在背后作案呢?
力拓公司作为一个跨国经营的企业,虽然重要业务和利润来源于我国,但是业务范围绝非仅仅我们一个国家。问题是在其他国家怎么没有出现贿赂事情呢?《晏子春秋·杂下之十》里有这么一段近似寓言的句子:“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叶徒相似,其实味不同。所以然者何?水土异也”。还记得小学课本里《晏子使楚》的故事,当时始终无法明白:为什么是同一种植物,在淮北和淮南会有如此大的差别?
所以,是力拓的企业文化本身就有依靠商业贿赂来获得利润和开拓业务的特性,还是土壤的不同呢?
力拓泰的最终审判绝非是我们的光荣,——当然,对胡士泰行为的审判无疑是必须的。——表面的胜利只能是阿Q的精神胜利。事实上,它昭示的确是对我们文化自身的审判,有什么喜悦呢?当然,力拓案的启示无疑是深远的:我们如何真正建立理性、秩序和透明的文化?
那些没有被审判的胡士泰们在偷笑!我想,一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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