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恒惕(民国任湖南省长,亚洲第一位民选省长,主持推动第一部省级宪法《湖南省宪法》的制定)签赠本《湖南省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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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八五品
仅1件
作者湖南省
签名者赵恒惕
出版社不详
出版时间1924
印刷时间1954
装帧平装
开本32开
上书时间2019-07-12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八五品
- 商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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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本是依据赵恒惕旧藏的1924年本重印的,当年主持其事的赵恒惕签赠,具有很重要的历史意义。
赵恒惕(1880~1971.11) ,字夷午、彝午,号炎午。汉族,衡永郴桂道衡州府衡山县(今衡阳市衡山县)白果镇棠兴村人。日本陆军士官学校炮科毕业,同盟会会员。参加过辛亥革命和二次革命。武昌起义后历任新军旅长、军长等职。二次革命失败后被袁世凯判刑,获释后任湘军师长、湘军总司令、湖南省省长、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上将军事参议官、总统府国策顾问、资政。赵恒惕主持了亚洲第一个省宪运动,制定湖南省宪法、推动民选省议会和民选省长,赵恒惕作为省长,自己主持制定省宪限制省长权力,这是难能可贵的。[1][2]
基本简介
赵恒惕,举人出身,湖南军政首领、中国首任民选省长,字夷午、彝五,号炎午。1880年1月11日(清光绪五年十一月三十)生。湖北方言学堂毕业后,赴日留学,入东京振武学校及陆军士官学校第六期炮科[3]。
赵恒惕,出生于衡永郴桂道衡州府衡山县(衡阳市衡山县)。1905年加入中国同盟会,1908年日本陆军士官学校毕业[4]。1909年回国后,蔡锷邀他去广西陆军督练新军。1911年任广西新军协统、广西督练公所会办等职。辛亥革命武昌起义,被湖北都督黎元洪任为左翼军司令,率湘桂联军参加湘军援粤。
1912年,被临时国民政府陆军总长黄兴委任为第十六旅旅长,孙中山下野后赴北京,被袁世凯逮捕下狱。1915年被蔡锷保释出狱,返回湖南。次年任湖南第一师师长,旋任湖南水陆军总司令。1920年4月,被广东军政府任为湘军总司令,成立湖南制宪筹备处,发表“联省自治”主张,组织省宪法规定起草委员会,草拟宪法;宪法起草后,另组宪法审查委员会,将宪草加以审查修正;最后公诸全省人民,由人民投票通过省宪,他也被选为湖南省省长。1922年公布《湖南省宪法》,任湖南省省长。[2][5][1]支持晏阳初来湖南开展平民教育运动。曽镇压工农运动,杀害劳工领袖黄爱、庞人铨[4]。

赵恒惕
1926年,因反对广东国民政府北伐军入湘作战,被唐生智逼迫下台,隐居上海10年,学佛诵经。同情十九路军上海抗战。1939年回湖南任湖南临时参议会议长,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上将军事参议官。1945年后,任湖南省参议会议长。1946年当选为国民大会代表。
1949年去香港,后去台湾,任“总统府”国策顾问、资政。晚年从事佛教活动,曾任台湾佛教会会长[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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