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史料:1954年新登县人民政府农业税收据(县长韩长春钤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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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五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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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寸15 × 10 cm
上书时间2018-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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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品相描述:八五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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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月1日,中国完全取消了农业四税(农业税、屠宰税、牧业税、农林特产税),在中国延续了千年的农业税成为历史。
从2000年提出粮食直补的政策构想,到2004年全国实施,用了五个年头,先后经历了改革方案酝酿(2000-2001年)、试点(2002-2003年)和全面推广三个发展阶段。
2、农业税的取消,对于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调动农民积极性具有重要的作用,对于推动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农村社会的和谐进步,解放农村生产力,巩固农业基础地位,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 商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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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登县人民政府历任县长名单如下:
王耐诚 1949.06---1953.12
韩长春 1953.12---1955.01
孟锡五 1955.01---1958.10 。 新登县于1949年5月4日获得解放,6月成立了县人民政府,县府驻地城阳镇。第一任县长王耐诚由省人民政府任命。1950年3月开始建立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制度,召开过2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党务委员会委员、主席、副主席、县长、副县长和政府委员。1954年7月改为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后,召开了3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县长、副县长、人民委员会委员及人民法院院长。1955年4月县人民政府称县人民委员会,县人委行使人民政府职权。1958年10月,根据省委《关于调整行政区划的决定》,新登、桐庐、分水3县合并定名为桐庐县,新登县建制撤销。1961年8月,省委通知“桐庐县划分桐庐、富阳两个县”,富阳县以原合并于桐庐县的富阳县和新登县的行政区划为富阳县的行政区域,此建制一直延续至今。
新登县人民政府在1953年1月以前隶属临安专署(第九专署),1953年2月至1955年6月隶属省人民政府,1955年7月至1958年10月隶屠建德专署。1961年8月恢复富阳建制后,隶属杭州市人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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