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学:下 法律教材 朱锦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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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学:下 法律教材 朱锦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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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锦清

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

ISBN9787302478843

出版时间2016-03

版次1

装帧其他

开本16

页数442页

字数585千字

定价79.8元

货号104_9787302478843

上书时间202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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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相描述: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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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描述
目录:

第十三章 公司的合并与分立
节 公司合并
一、简单合并
二、换股
三、股份换资产
四、三角合并
五、合并之后的财会处理
六、税收政策
七、合并中异议股东权利的保护
八、上市公司中的评估权
九、对债权人的保护
十、合并案例赏析
第二节 公司分立
一、公司分立简介
二、分立案例赏析
第十四章 董事和公司高管的注意义务
节 注意义务概述
第二节 监督义务
第三节 知情义务
第四节 注意义务在中国
第十五章 董事和公司高管的忠诚义务
节 自我交易
第二节 公司机会
第三节 董事和公司高管的报酬
第四节 同业竞争
第十六章 控股股东的信托义务
节 自我交易
第二节 合并
一、合并程序探究
二、公标准的适用
三、简易合并
四、目的、价格、救济及其他
第三节 出售控股板块
一、控制权的价值及其合法标准
二、出售控股板块时的信托义务
第十七章 股东派生诉讼
节 派生诉讼的鉴别
第二节 政策虑
第三节 起诉资格
一、原告的代表能力
二、股东与债权人
三、持股数量和费用
四、同时所有权
五、持续持有
第四节 公司程序――诉前请求和特别诉讼委员会
一、诉前请求
二、特别诉讼委员会
三、《美国商事公范本》的办法
第五节 和解
第六节 律师
一、原告律师费
二、集体诉讼中原告律师的选择
三、被告律师的角――能否双重代理
第七节 被告费用的报销和保险
一、报销
二、保险
第八节 我国对派生诉讼的规定
第十八章 争夺上市公司控制权
节 争夺投票代理权
一、规则和概述
二、诉讼
三、费用
第二节 要约收购
一、概述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三、交售要约词汇
四、诉讼
第三节 目标经理层的御
一、经典案例
二、御措施小议
第四节 当公司需要出售时
第五节 关于交售要约的政策讨论
一、股价
二、股市效率
三、赢利能力研究
四、其他证据
五、进一步的中
第十九章 公司的解散与清算
节 解散
一、按章程规定解散
二、股东决议解散
三、僵局解散
第二节 清算
一、不清算的责任
二、不通知债权人的责任
三、特殊清算案例鉴赏

内容简介:

中国法学的落后集中反映在教材上。内容空洞无物、语言枯燥乏味的法学教材耽误了一代又一代的莘莘学子,浪费了他们的时间和精力,扼杀了他们的兴趣和热情。本来,公学的编写要以现有的科研成果为基础,从中系统地吸收养料。可是学风浮夸,制度低效,法学界尤甚。发表出来的所谓成果和大都是无用的垃圾。教材的编写者们即使是巧妇也难为无米之炊。教材上不去,年轻一代的基础打不扎实,科研没有后劲,反过来又制约教材质量的提高。要突破这个恶循环的局面,写出与靠前接轨的教材来,必须跳出学术界,向两个方面寻求素材:靠前是实践部门,主要是我国法院的判例以及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实务;第二是国外的判例、规则和学术讨论。除此之外别无他路。本书正是在这两个方向上努力的。本书是下册,由朱锦清著。

作者简介:

朱锦清,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后在北京大学法律系执教数年,为系里开创了农业法课程。曾在美国明尼苏达大学、密歇根大学、耶鲁大学、纽约大学四所大学的法学院学,一共完成了118个学分,而后又在联邦地区法院和华尔街的律师事务所ullivanamp;cromwell工作,因而具有较好的法学理论和实践基础。1997年回国后在浙江工商大学任教至今,著有证券法学国有企业改革的法律调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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