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时期“七月派”代表诗人,胡风事件受牵连的著名作家 胡征信札一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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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五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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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胡征
年代建国后 (1949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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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书时间2017-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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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征(1917.3.10—),祖籍湖北省大悟县,生于河南省罗山县。原名胡秋平。幼年当过药店学徒、农林局练习生。1935年在河南信阳《豫南民报》发表第一首抒情诗《Sonnet》。同年发表第一篇短篇小说《徒弟》。1936年在河南信阳主编《春潮》诗刊。1938年1月参加革命,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在延安抗日军政大学学习。1939年在鲁迅艺术学院学习。曾任八路军一一五师团技术书记、编辑干事、延安市政府编辑。抗战胜利后,到晋冀鲁豫边区文联任研究员及《北方杂志》编辑。解放战争期间任第二野战军记者及《文艺工作》主编主编。1950年在西南军区政治部文化部任创作员。1953年调北京《解放军文艺》任小说组长。1955年春由部队转业至西安作协任驻会作家。不久,因胡风案件入狱。出狱后在《延河》当编辑,后下放到农村劳动。1978年12月调陕西宝鸡师范学院中文系任教。1980年后到陕西省社会科学院主持文学研究工作。现已离休,在养病期间继续写作。有些作品行将继续问世。抗日战争期间,曾在延安、重庆、桂林各地发表过诗、小说。1948年与李南力、黎风三人在东北光华书店出版短小说合集《未婚夫妇》。解放初期开始发表、出版诗、短篇小说。《红土乡记事》(小说集)、《七月的战争》(长诗)、《大进军》(长诗)曾获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南军区1953年创作一等奖。刘伯承元帅曾为《大进军》出版亲笔题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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