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法视野下中国反贿赂犯罪刑事之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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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余高能 著
出版社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ISBN 9787520310390
出版时间 2017-09
装帧 平装
开本 16开
定价 68元
货号 1201596474
上书时间 2024-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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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描述
作者简介 余高能,1970年2月生,陕西佛坪人;1991年毕业于陕西工商学院英语系,2000年获西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学位(刑法学);美国伊利诺伊大学(UIUC)访问学者(2002.7-2003.6),英国达勒姆大学(Durham University) 访问学者(2007.9-2008.6);2009年3月受马普学会全额资助赴德攻读博士学位,2012年8月以很优等的成绩(Summa cumlaude)获得波恩大学法学博士学位(Dr.iuris);现任西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硕士及法律硕士研究生导师;在海外出版英文个人专著1部,在美国SSCI期刊American Law and Economics Review发表论文1篇,在英国发表英文法学论文2篇,在靠前发表学术论文18篇,主持司法部及陕西省社科基金项目2项;主要研究领域为比较刑法、刑事立法、贿赂犯罪、行为法和经济学等。 目录 导言 一 贿赂犯罪立法比较的意义 二 研究现状 三 本书的目的及主要内容 四 本书特色与创新之处 第一章 中外贿赂犯罪刑事立法概况 第一节 中国历史上的贿赂犯罪刑事立法概况 一 中国古代的贿赂犯罪刑事立法 二 中国近代的贿赂犯罪刑事立法 第二节 当代中国贿赂犯罪刑事立法概况 一 大陆地区贿赂犯罪刑事立法之沿革 二 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贿赂犯罪刑事立法概况 第三节 世界各主要国家贿赂犯罪刑事立法概况 一 欧陆国家 二 英美国家 三 亚洲国家 第四节 国际区际公约关于贿赂犯罪的规定 一 国际公约 二 区域性公约 第二章 中外贿赂犯罪之立法分类比较 第一节 按发生领域划分 一 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贿赂 二 公务贿赂与商业贿赂 三 选举贿赂及证人贿赂 第二节 按行为方式划分 一 行贿、受贿与索贿 二 背职贿赂、履职贿赂与单纯受贿 三 事前受贿与事后受贿 四 现职受贿与非现职受贿 五 为本人受贿与为第三人受贿 六 介绍贿赂、斡旋受贿与影响力交易 第三节 按行为主体及对象划分 一 国家工作人员贿赂与非国家工作人员贿赂 二 自然人贿赂与非自然人贿赂 三 国内贿赂与海外贿赂 第四节 贿赂犯罪立法分类的理性思考 一对两部门模式的检视 二 对公务贿赂与商业贿赂的检视 三 对以行为方式分类的检视 四 对以行为主体及对象分类的检视 第三章 中外贿赂犯罪之犯罪构成比较 第一节 犯罪客体(法益)比较 一 公共部门贿赂犯罪的法益比较 二 私营部门贿赂犯罪的法益比较 三 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贿赂犯罪法益的异同 四 贿赂犯罪保护法益的科学界定 第二节 客观要件比较 一 给予/收受贿赂 二 “为他人谋取利益”与不履行法定职责 三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与对价关系 四 贿赂犯罪客观要件的合理设定 第三节 犯罪主体比较 一 国家工作人员与公职人员 二 国家工作人员及公职人员的判定标准 三 各国贿赂犯罪主体立法的共同特点及趋势 四 贿赂犯罪主体的合理设定 第四节 主观要件比较 一 中国刑法:直接故意与犯罪目的 二 西方刑法:腐败意图 三 腐败意图与犯罪目的的比较 四 腐败意图及犯罪目的的证明 五 贿赂犯罪主观要件的合理设定 第四章 中外贿赂犯罪之犯罪形态比较 第一节 中外贿赂犯罪既遂与未遂之比较 一 中外关于贿赂既遂与未遂标准及处罚原则的立法及其原理 二 中国刑法学界关于贿赂既遂与未遂区分标准的学说 三 贿赂犯罪既遂与未遂标准的合理界定 第二节 中外贿赂犯罪共同犯罪之比较 一 作为必要共犯的贿赂犯罪 二 行贿犯罪与受贿犯罪的相互关联性与相对独立性 三 中西方共同犯罪制度的差异及其对行贿受贿犯罪法定刑设置的影响 四 各种具体类型的贿赂犯罪共同犯罪的准确界定与认定. 第三节 中外贿赂犯罪罪数形态之比较 一 各种贿赂犯罪交织时的罪数形态 二 贿赂犯罪与其他渎职犯罪交织时的罪数形态 三 因受贿而渎职行为罪数形态的准确界定 第五章 中外贿赂犯罪之法定刑比较 第一节 贿赂犯罪法定刑种类比较 一 各国贿赂犯罪法定刑种类比较 二 贿赂犯罪刑罚种类的合理配置 第二节 贿赂犯罪法定刑尺度比较 一 贿赂犯罪个罪法定刑尺度的决定因素比较 二 各种具体贿赂犯罪的法定刑尺度比较 三 贿赂犯罪与典型财产犯罪的法定刑尺度比较 四 贿赂犯罪法定刑尺度的合理设置 第三节 贿赂犯罪法定刑立法模式比较 一 援引法定刑模式与独立法定刑模式 二 贿赂犯罪法定刑模式的合理选择 第六章 中外贿赂犯罪之自首制度比较 第一节 立法比较 一 中外刑法关于自首的立法模式 二 中外刑法关于贿赂犯罪自首的特别规定 第二节 贿赂犯罪特别自首制度的理性分析 一 自首从宽的合理性根据 二 自首制度与辩诉交易制度及污点证人豁免制度 三 贿赂犯罪特别自首制度的存改废 第七章 中国贿赂犯罪刑事立法之缺陷及其完善 第一节 贿赂犯罪刑事立法的体系性思考 一 各国贿赂犯罪刑事立法的特色与阶段 二 贿赂犯罪刑事立法体系的合理构建 三 贿赂犯罪刑事立法的模式选择 第二节 中国贿赂犯罪刑事立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立法分类及罪名设置问题 二 构成要件设置及犯罪形态认定问题 三 法定刑设置问题 四 贿赂犯罪特别自首制度存在的问题 第三节 完善中国贿赂犯罪刑事立法的若干建议 一 立法分类及罪名设置 二 构成要件的完善及犯罪形态的认定 三 法定刑的完善 四 贿赂犯罪特别自首制度的完善 五 公职人员贿赂犯罪法条设计方案 参考文献 后记 内容摘要 贿赂犯罪自身结构的复杂性及其覆盖范围的广泛性,使得对贿赂犯罪立法格局的全面审视,尤其是针对转型时期的中国国情制定体系完整、结构严谨、内容合理、切实有效的反贿赂犯罪刑事法律,成为无法回避的重大课题。法律比较的意义绝不止于记录各国法律制度的异同,它既是深入认识和理解本国法律不可或缺的工具,又能够为本国法律的改革和完善提供参考与支持。余高能著的《比较法视野下中国反贿赂犯罪刑事立法之完善》对英国、美国、德国、法国、意大利、西班牙、俄罗斯、日本等国贿赂犯罪从立法分类、犯罪构成、犯罪形态和刑罚处罚等方面做横向比较,发掘各国独具特色的立法例,总结贿赂犯罪及其刑事立法的一般规律,寻求优选反贿赂犯罪的共同话语,系统指出中国现行立法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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