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思维与刑法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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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杜宇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ISBN9787301328057
出版时间2021-12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79元
货号1202579628
上书时间2024-12-02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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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杜宇,1976年10月生,湖南长沙人。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兼任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理事、上海市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上海市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等。主要研究领域包括刑法方法论、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的互动等。在北京大学出版社、法律出版社等出版学术专著3本,并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刊物发表论文60余篇。入选上海市曙光学者(2013)、中美富布莱特访问学者(斯坦福大学,2014-2015)、上海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2016)。
目录
导论 类型思维之兴起
一、类型之兴起背景
二、刑法上类型思维的浮现
第一章 类型的思维特质
一、类型的语义发展
二、类型的思维特征
三、类型的逻辑结构
四、类型的再类型化
五、类型与概念的基本关系
第二章 构成要件与类型范畴
一、构成要件作为类型:知识发生学上的观察
二、构成要件作为类型:文本抽样上的观察
三、拓展:刑法(学)的类型化
第三章 刑事立法中的类型思维
一、刑法之规范形成:类型的构建
二、刑法之体系化努力:类型谱系的确立
三、刑法之立法技术:类型描述的艺术
第四章 基于类型思维的刑法解释
一、概念式的涵摄思路
二、类型式的归类思路
三、“合类型性解释”的基本原理
四、“合类型性解释”的实践功能
第五章 类推的方法论角色
一、问题的提出:“类推禁止”如何可能?
二、“可能的文义范围”: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三、解释与类推的交织:对几种法律解释方法的追问
四、问题的重新提出:“允许的类推”与“禁止的类推”
五、界限的难题:取道于犯罪类型与法律论证
第六章 类型思维与明确性原则
一、明确性原则作为罪刑法定之要求
二、类型思维与明确性原则:安定性的疑问
三、明确性的限度:事实、规范、语言与运作
四、明确性的反面:开放性与妥当性之需
参考文献
后记
内容摘要
本书以“规范—类型”为线索,将类型化的思考贯穿到刑法的整个体系之中。沿着“规范观的确立—规范的形成—规范的适用”这条理论脉络,本书非常自然地将类型思维的考察,与构成要件理论的成长、刑事立法中的规范形成、体系构建、技术选择及刑事司法中的法律解释、类推适用等问题连接起来,形成了全面系统的分析展开。本书的主要特色与价值体现在:首先,对类型思维之基本特质的揭示。以往,法学界特别是刑法学界最为热衷的仍是概念式思维。这可从三段论的涵摄逻辑中窥得一斑。本研究较为系统、充分地揭示了类型思维之于概念思维的补充价值。其次,对类型思维在刑事立法论上的功能予以开拓性讨论。以往,法学方法论(刑法学方法论)最为注重的,乃是法的适用及其解释。然而,刑法学绝非仅是司法裁判之学,立法方法论的缺席,使其理论构成呈现出“跛足”的状态。本书认为,不仅要关注既存规范的意义阐释,也要关注刑法规范的形成过程。特别是,这一过程蕴含的经验、技巧与规律,接近可能成为推进方法论思考的重要契机。最后,对类型思维在刑法适用上的价值予以了探索。这主要表现为类型思维与刑法解释、类推及概括条款、不确定概念的适用之间的贯穿性思考。
主编推荐
在今天的中国刑法学界,并不乏对类型化方法的具体运用。然而,这种运用往往是潜意识的,缺乏对类型方法积极的、有意识的反思,更加缺乏整体性的、体系性的思考,因而难以由分散聚合为统一、由局部贯穿到整体、由零碎整合为体系,由方法提升为方法论。本书试图在这方面有所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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