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陪审实质化改革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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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高童非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ISBN9787576402384
出版时间2021-12
装帧平装
开本32开
定价79元
货号1202675337
上书时间2024-11-30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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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高童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讲师、博士后,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博士;中国行为法学会规范制定委员会理事,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理事;在《法制与社会发展》《中国刑事法杂志》《浙江工商大学学报》等CSSCI核心期刊发表论文近十篇,其中两篇论文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诉讼法学、司法制度》全文转载;曾获很好博士学位论文、很好硕士学位论文、很好学士学位论文称号,荣获第八届陈光中诉讼法学奖学金;主要研究方向为刑事诉讼法学、司法制度、监察法学、法律史。
目录
总序
序
绪论
一、问题缘起与中心主题:陪审实质化
二、何为陪审:概念和术语的源、流、变
第一章陪审制的中国进路
——基于谱系学的考察
第一节清末修律引进陪审团制度的尝试
一、制度移植:清末修律中的陪审制
二、本土渊源:西周“三刺”的传承?
三、初次碰撞:清末对陪审制的批判
第二节民国时期:从陪审向参审转型
一、英美陪审制的最后努力
——民国元年的“姚荣泽案”
二、参审制的确立:广州、武汉、南京国民政府的实践
第三节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陪审制度
……
内容摘要
2018年,我国第一部规定人民陪审制的专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并实施。该法是本轮人民陪审制改革成果的集中体现,这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律的出台标志着我国人民陪审制发展迈入新阶段。这部法律为我国陪审制度的后续发展指明了方向,即实现我国陪审实质化。陪审实质化具有两个层次的要求:一是过程实质化,二是结果实质化。过程实质化是指人民陪审员实质参与案件审判的全过程,包括认真听取控辩双方意见,详细审查证据材料、独立充分发表意见等。结果实质化指的是人民陪审员的意见与法官的意见至少应当被同等对待,前者的意见甚至应当被优先对待,法官、审判委员会、上级法院不得轻易更改人民陪审员参与的有关事实问题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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