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法(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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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风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ISBN9787300270494
出版时间2019-07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45元
货号1203169467
上书时间2024-11-09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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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引论罗马法的历史发展和渊源1
第一编民事诉讼程序
第一章诉讼及其种类13
第一节诉讼与权利13
第二节对物之诉与对人之诉14
第三节索回物之诉、罚金之诉和混合诉讼15
第四节严格法诉讼与诚信诉讼16
第五节拟制诉讼与扩用诉讼16
第六节抗辩17
第七节特殊的诉讼形式:令状18
第八节特殊的诉讼形式:裁判官要式口约19
第九节特殊的诉讼形式:恢复原状20
第十节特殊的诉讼形式:预备审21
第二章诉讼程序及其历史沿革22
第一节法律诉讼:主要特点22
第二节法律诉讼:誓金诉讼22
第三节法律诉讼:请求审判员或仲裁人之诉23
第四节法律诉讼:请求给付之诉24
第五节法律诉讼:拘禁之诉24
第六节法律诉讼:扣押之诉25
第七节程式诉讼:主要特点26
第八节程式诉讼:法律审27
第九节程式诉讼:争讼程序27
第十节程式诉讼:程式的主要组成部分28
第十一节程式诉讼:程式的附加部分29
第十二节程式诉讼:裁判审30
第十三节程式诉讼:执行程序31
第十四节非常审判:主要特点31
第十五节非常审判:基本程序32
第十六节非常审判:特别程序33
第三章若干诉讼规则和制度34
第一节一事不再理34
第二节举证和证明35
第三节宣誓36
第四节对过分诉讼请求的36
第五节诉讼代理37
第六节诉讼担保38
第二编人法
第四章人的身份43
第一节人与人格43
第二节自由人身份44
第三节自由人身份:解放奴隶45
第四节市民身份46
第五节市民身份:拉丁人和归降人47
第六节家庭身份(地位):自权人48
第七节家庭身份(地位):他权人49
第八节人格减等50
第九节不名誉50
第五章人的能力52
第一节权利能力52
第二节权利能力的起始和终止52
第三节权利能力的因素53
第四节行为能力54
第五节行为能力:适法行为55
第六节行为能力的年龄56
第七节行为能力的心智条件57
第八节意思瑕疵57
第九节通过第三人的法律行为58
第六章法人60
第一节概述60
第二节公共团体60
第三节私人社团61
第四节财产性实体62
第五节商事活动中的有限责任63
第三编家庭和婚姻法
第七章家庭67
第一节familia(家庭)的含义67
第二节亲属关系:宗亲、血亲和姻亲67
第三节亲属关系:亲系和亲等68
第四节父权693
第五节子女的认定70
第六节脱离父权71
第七节自权人收养71
第八节他权人收养72
第九节扶养关系73
第八章婚姻74
第一节缔结合法婚姻的前提条件74
第二节婚姻的要件75
第三节婚姻的效力76
第四节订婚76
第五节归顺夫权77
第六节婚姻的解除:原因78
第七节离婚78
第八节姘合与同居79
第九章家庭财产制度81
第一节特有产:概述81
第二节特有产:类型81
第三节嫁资及其设立82
第四节嫁资的处分和返还83
第五节嫁资外财产84
第六节婚姻赠与85
第十章监护和保佐87
第一节概述87
第二节监护人的确定88
第三节未适婚人监护88
第四节妇女监护89
第五节监护人的责任90
第六节各种保佐91
第四编物法
第十一章物及其分类95
第一节物(res)的含义95
第二节非财产物:神法物96
第三节非财产物:人法物96
第四节有形物和无形物97
第五节要式物和略式物,可动物和不动物97
第六节可替代物和不可替代物98
第七节单一物、合成物和聚合物99
第八节可分物与不可分物99
第九节物之附属与物之部分100
第十节物之孳息100
第十二章所有权:取得方式102
第一节物权与所有权102
第二节先占102
第三节发现埋藏物103
第四节孳息的取得104
第五节添附:不动物对不动物104
第六节添附:可动物对不动物105
第七节添附:可动物对可动物106
第八节混合与混杂106
第九节加工107
第十节要式买卖108
第十一节拟诉弃权108
第十二节让渡109
第十三节时效取得110
第十三章所有权:丧失、限度和共有112
第一节所有权的丧失112
第二节对所有权的:概述113
第三节排放雨水之诉113
第四节潜在损害保证114
第五节新施工告令115
第六节共同所有115
第七节共同所有权的分割116
第十四章享益物权118
第一节他物权概述118
第二节用益权:定义和基本规则118
第三节用益权:设立119
第四节用益权:消灭120
第五节准用益权120
第六节使用权121
第七节居住权121
第八节牲畜和奴隶劳作使用权122
第九节地役权:基本规则122
第十节乡村地役权123
第十一节城市地役权124
第十二节地上权125
第十三节永佃权126
第十四节对享益物权的法律保护127
第十五章担保物权129
第一节质押权129
第二节抵押权1305
第三节权利质押131
第四节对担保物权的法律保护131
第十六章占有132
第一节占有的一般概念132
第二节占有的要件133
第三节占有的取得、保持和丧失134
第四节对占有的法律保护:条件135
第五节对占有的法律保护:措施135
第六节准占有136
第五编债法
第十七章债法总论141
第一节债的概念141
第二节债的发生根据141
第三节债的效力,自然之债142
第四节债的标的143
第五节债的主体144
第六节选择之债和种类之债145
第七节可分之债和不可分之债146
第八节附条件之债和附期限之债146
第九节支付利息的义务147
第十节债的转移148
第十一节债的履行149
第十二节不履行149
第十三节迟延150
第十四节债的协议解除和撤销151
第十五节债的消灭:免除152
第十六节债的消灭:抵销153
第十七节混同153
第十八节债的更新154
第十九节债的保障:担保155
第二十节债的保障:定金和违约金156
第十八章契约之债:典型契约157
第一节契约157
第二节要式口约158
第三节消费借贷159
第四节消费借贷:海运借款159
第五节使用借贷160
第六节寄托161
第七节质押162
第八节信托1636
第九节买卖:基本要件163
第十节买卖:权利与义务164
第十一节买卖的附加约定165
第十二节租赁:物的租赁166
第十三节租赁:雇佣167
第十四节租赁:承揽167
第十五节租赁:海损分摊规则168
第十六节委托:主要特点169
第十七节委托:权利与义务170
第十八节合伙:合意的特点170
第十九节合伙:权利与义务171
第十九章契约之债:非典型契约173
第一节无名契约:概述173
第二节互易173
第三节行纪174
第四节临时让与175
第五节试用给付175
第六节简约:概述175
第七节若干具体的简约形式176
第二十章准契约之债178
第一节无因管理178
第二节不当得利:基本条件179
第三节不当得利:救济手段180
第四节准契约之债的其他形式180
第二十一章私犯之债182
第一节私犯:基本概念182
第二节损害投偿183
第三节盗窃183
第四节抢劫184
第五节侵辱185
第六节非法损害186
第七节过错187
第二十二章准私犯之债189
第一节公共场所致害189
第二节审判员误判致害190
第三节其他准私犯形式190
第六编继承法
第二十三章一般规则195
第一节遗产继承的概念195
第二节遗产继承的限度195
第三节继承人196
第四节继承的接受和放弃197
第五节代位继承198
第六节增添权199
第七节财产合算199
第八节遗产占有:概述200
第九节遗产占有:类型201
第二十四章遗嘱继承202
第一节遗嘱及其特点202
第二节与遗嘱继承相关的权能203
第三节遗嘱的类型203
第四节继承人的设立205
第五节继承替补206
第六节剥夺继承权207
第七节无效遗嘱207
第八节遗嘱的封闭与开启208
第九节遗嘱附书209
第二十五章无遗嘱继承210
第一节《十二表法》确立的制度210
第二节古典法时期的制度211
第三节优士丁尼法的调整212
第二十六章违反遗嘱的法定继承213
第一节因遗嘱疏漏而引起的法定继承213
第二节法定继承份额214
第二十七章遗赠和遗产信托215
第一节遗赠的特点215
第二节遗赠的种类216
第三节遗赠的若干表现形式216
第四节遗赠的取得218
第五节遗赠的无效和撤销218
第六节遗赠的削减219
第七节遗产信托:特点220
第八节遗产信托:规则221
主要参考书目223
索引(拉丁字母顺序)226
索引(中文拼音顺序)241
内容摘要
本书作者力图遵循盖尤斯的上述教科书体系,同样以人、物和诉讼为中心再现罗马私法的特有框架。同时作者认为,新的罗马法教科书还需兼顾现代民商法学的体系,特别是现代民法典的一般体系,使读者便于在罗马法和现代民法之间进行对比。出于这样的考虑,本书将体例结构划分为六大部分:民事诉讼程序、人法、家庭和婚姻法、物法、债法和继承法。其中,人法与家庭和婚姻法讨论的是关于人的议题;物法、债法和继承法讨论的是关于物的议题;关于诉讼的议题则不仅包含在民事诉讼程序部分,而且还穿插在各项与实体权利相关联的诉权评述当中,例如关于占有的诉权,与特有产制度有关的诉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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